乐心居 发表于 2009-12-31 17:30:00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些问题

所以,在处理劳动纠分时,一定要注意地域差异。这点,安安的爸每次发帖都特仔细,特别注明(深圳地区)

晴(sunny) 发表于 2010-1-6 09:13:00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些问题

现在劳动仲裁案件较多,建议还是按劳动法,并双方协商解除较好!:Z

yx_萤火虫 发表于 2010-1-6 12:38:00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些问题

付点经济补偿金,再给他半个失业证

yx_萤火虫 发表于 2010-1-6 12:39:00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些问题

付点经济补偿金,再给他办个失业证!

敲错一个字,不好意思!:-|

温馨点点 发表于 2010-1-6 13:10:00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一些问题

本人观点:
1、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续签或者终止合同,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执行;经济补偿金的话要看是员工不续签还是公司不续签,公司提出不续签的话,也要付经济补偿金的。
2、末尾淘汰法是不合法的,但是公司制度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比如末尾者给予相应的培训或者调岗,仍然不符合公司的用人要求,可以给予辞退。一定要做好每个环节有相应的签字手续和流程,以便将来有员工仲裁的话,公司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把这些工作做好了,也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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