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 发表于 2010-7-9 08:42:53

我们公司工衣是固定每月15号和30号领取,难免会有一两个这样的人领了工衣就走了,但是这毕竟是少数。不能为了这么几个人而收取押金,合理但是不合法。

凌风 发表于 2010-7-9 11:33:31

首先确定收取费用是不合法的,但是企业确要求你去作这种事情,所以这个时候做为HR的你要解决这个冲突和矛盾。
我们的操是,先定规则(为什么要收,收多少,多长时间退还,自离的怎么处理),比如车间员工,超过三年的公司提供更换新的工服,等等之类的规则,然后是对招进来的新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签字认可。

腐生六记 发表于 2010-7-9 16:22:53



1、不要收取押金,现在很多普工应聘时就很反感收取押金,如若收取,影响招聘效果。
2、可以选择7个工作日之内不发放工作服!!!只发上岗证和工作帽。{:3_46:}   经过7天工作后,工人的工资应该够两套工作服的费用了。如果你们工作服价格很高,那一周之后先发一套。

3、如果你们一进厂就发放工作服,工人上几个小时就消失了。。。你到哪去找衣服?即使找回衣服也没有用了。如果你们工厂申请工作服程序比较麻烦,那就更惨了。






本帖最后由 腐生六记 于 2010-7-9 16:31 编辑

小差火 发表于 2010-7-9 16:30:53

1.完善离职手续办理制度!
2.可以在1个月后发放!

土豆一号 发表于 2010-7-9 16:41:12

可以事先约定么.入职时直接告诉他假如试用期内离职,工资要扣磨损费的

大尾巴的鱼 发表于 2010-7-10 08:43:16

回复 6# 枫中微露 的帖子


    您说的对,我一定改正!嘿嘿!

浪漫樱花2008 发表于 2010-7-10 09:37:53

违法的,不可以收取,

浪漫樱花2008 发表于 2010-7-10 09:39:57

为什么呀收取呢,是不是怕员工那着衣服给给或者损害衣服,你可以让员工写个保证之类的收据,如果工衣丢失或者故意损害,可以从工资里面扣除,其目的一样可以达到,但是如果收取押金是不能取信于人的。:)

雪中鹰 发表于 2010-7-10 10:20:04

这个确实是违法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还是会收取押金,特别是流动性很大的企业。毕竟员工刚入职还是要找一份工作,他不会因为这点儿钱和公司纠结。公司这样做可以节省很多成本。等他走的时候,把钱退给他,他也不会说什么。
反正收押金不合法,没有好的名目。

乐瑶HR 发表于 2010-7-10 14:12:27

可不可以先把工衣的钱收取来,然后按月返还呢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