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z8421
发表于 2010-7-26 16:40:02
最好的选择是你走人,因为等他们搞定了,民怨沸腾,你被老板当替死鬼也是一定的!伤天害理的事还是少做!
anny581
发表于 2010-7-26 21:04:52
{:4_111:}谢谢大家的意见,HR确实是吃力不讨好,明天就要交搞了,哎!
阿诚
发表于 2010-7-27 09:17:22
趁早打消老板的念头,否则将会有没完没了的麻烦等着你。这根本就是违法的事。这年头没有人是傻瓜。大不了就甩手不干了。
lidongbao
发表于 2010-7-27 10:16:04
这样做的后果是:折了夫人又折了兵啊!小心谨慎!
五两饭
发表于 2010-7-27 10:20:15
老板是 不是对你有意见啊?叫你做这样子的报告和通告,摆明了是违反劳动法的了。
支招:一、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采用双向选择权,即用人部门是否选择与员工继续续签,员工本人是否同意和部门续签,公司优先选择。
二、在公司开展员工岗位胜任能力评估,对评估部合格人员进行换岗,如差距太大,就直接告诉员工你不适合目前的岗位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千万不要说制定一个文件或者是通告直接告诉大家到了某某年龄就直接走人之类的话,不然你就等着一些列的“好事”降临身上吧。
猫小判
发表于 2010-7-27 10:27:52
卸磨杀驴啊 鸟尽弓藏啊
monmon109
发表于 2010-7-27 10:51:05
是啊,弄清楚目的再行事……{:4_107:}
方外之舟
发表于 2010-7-27 11:00:56
益软不宜硬
益曲不易直
益私下而非公开
yuaner_88
发表于 2010-7-27 11:22:25
公告一出来,要么公司大龄员工一个不动,要不就等着法院的传书吧,人证物证具全.
大龄员工估计在公司也干了不短的时间了,连签2次固定合同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估计公司不想出一点"血"是不可能的,你们公司要是因为你那个公告而解决了这个大龄员工问题,估计世界500强企业就要招你过去了~
学海无涯11
发表于 2010-7-27 11:44:55
悲哀,说实在一看到此话题时,我感觉这个问题是非常沉重的,我是不会给你提出建议的。
因为:
1、如果你继续干下去,你也会有40岁年龄这个阶段,不能让你作茧自缚;
2、你公司裁定40岁以上员工本身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3、更为可怕的是,你公司的老总想法,一种杀不不见血,既不让公司为难,又不想赔偿,这种思维很可怕,典型的小农意识,你们的老总成不了企业家,最多算是一个商人,因为他只顾眼前利益;
4、如果你处理不当,你们会卷入一场官司或是一件事故中去,劳资纠纷将成为你今后工作的重点;
5、最后一点:如果你认为这样的公司有前途,这样的老总会有作为,你应自省,思考是否继续待这家公司,你待在这家公司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最重要的是,你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权威人士,如果你制止不了或是让老板知道这件事的厉害关系,你是不是应觉得是工作失职呢?
以上建议,语气较重,如有冒犯,敬请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