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owliu柳柳
发表于 2010-8-13 17:38:44
一般来说,公司录用一个员工,基本的工资范围都已经定了,只是确切的数额的问题。
我们一般会跟员工说明试用期的工资,转正后的最低工资,至于你后期的实际工资比合同约定高,一般的人不会有意见吧?
蹲着玩尿泥
发表于 2010-8-14 01:08:11
合同工资写正式工资2000,试用期工资2000,试用期后做一次薪资调整。
s80s1b27
发表于 2010-8-14 10:04:36
个人以为,可以不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数额,直接写依据公司薪资制度即可
改头换面
发表于 2010-8-14 11:07:06
太不会变通了吧,{:4_96:}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确实有劳动报酬这一条,但你有必要非得约定试用期工资*元,转正后工资*元吗?就约定工资2000元/月,不行吗?
{:4_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