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谷 发表于 2010-9-1 12:56:57

员工培训期离职,该如何计发工资?

背景:
公司招用一批新人,入职后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两周,在岗位培训实习一周。公司免费安排食宿,吃公司食堂,住在酒店。入职时并未签订培训协议。某员工突然自动提出辞职。公司领导说,公司免费提供食宿,住的还是酒店,还请专人来进行技术培训,可以不计发这三周内的工资,自己走人,请人力资源部办理!

求助:请问各位同仁如何处理这种事情?有何法律依据?谢谢!

渊谷 发表于 2010-9-1 12:58:33

急,坐等!补充一条,所有员工都没有办理入职手续,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和闲 发表于 2010-9-1 13:45:23

如果他不离职的话,第一个月工资是否从培训开始的那天算?        
原则上讲:从员工进公司的第一天开始就应计算工资了,所以培训期应该是有工资的。但是如果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双方又还没有约定工资的话。我建议按当地最低工资计算培训期间的工资。
当然了,如果你能和职工沟通好,他自己提出辞职也不强烈要求工资。公司以培训费用为由不发也就过去了。

wen_wen2010 发表于 2010-9-1 13:46:28

培训期间离开,是不管的,个人认为不发工资。但是不知道依据哟。

南极人 发表于 2010-9-1 13:59:57

视情况而定:
1、用人单位如果到时对所有参加培训者只是邀约邀请,即只是广泛或者经过初步筛选让有意向的劳动者进行培训后才决定是否录用的(即应聘者自愿参加培训,可获得录用机会的),可以不发放工资。
2、用人单位已明确录用劳动者且安排上岗(岗前)培训的,虽然未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双方劳动关系已然确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工资。 本帖最后由 南极人 于 2010-9-1 14:36 编辑

zns 发表于 2010-9-1 14:16:16

1、企业管理存在漏洞,新员工岗前培训需签订协议;一个月之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2、企业在疏于管理的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也是正常的,但必须支付员工工资(也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至于企业提供就餐等那是企业应该为员工做的......。
3、作为劳动者,有权利按照《劳动法》第三条享受出勤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补贴。

蓝色翅膀 发表于 2010-9-1 15:02:21

根据楼主写的“招的一批新人,入职后。。。”,说明已是公司的员工了,只不过是处在培训期
严格的来说,要按约定的工资进行按天计算的
如果说没有约定工资或根据公司提供食宿,可以与员工沟通,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按天计算。

zns 发表于 2010-9-1 16:44:25

回复 7楼 蓝色翅膀 的帖子


    谢谢你的点评!
    我认为,一般(短时间)的岗前培训不需签协议,而该企业从培训的时间和其他方面来看是比较正规的培训,我认为应该与受训员工签订一个“培训协议”,一旦发生类似的纠纷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南极人 发表于 2010-9-1 18:04:01

回复 8楼 zns 的帖子


    建议阅读以下这个帖子: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3458&extra=page%3D1

太仓小鱼儿 发表于 2010-9-2 16:33:56

第一种分法比较乱,第二种是传统的6大模块分法,从实际的工作操作来说,是比较清楚的。/ L! Y+ i  P; i. C8 @! J
体系的思维,清楚的分工,有效的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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