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导红叶
发表于 2010-11-17 12:04:36
回复 1楼 kenny1977 的帖子
1、应看该办事处是否是手续齐全的合法机构
2、如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规定,该办事处应给予赔偿;
3、协商不成可以仲裁,但如果找不到认得话,就比较难啊。
tommy1230
发表于 2010-11-17 13:26:28
先调解,再仲裁,后法院。
chaixiaoxu
发表于 2010-11-17 13:48:20
回复 10楼 chaixiaoxu 的帖子
既然没有正常缴纳社保,当事人在将近3年的时间里应该考虑到办事处无工权。
那么请问,如果可以正常缴纳社保,就可以推断劳动合同有效了呢?
小楼夜雨听风影
发表于 2010-11-17 17:07:21
晕,我设了个套,怎么你们都往套里钻了呀~
外资办事处没有用工权,那双方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更倒 ...
kenny1977 发表于 2010-11-17 09:22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这样的说法啊?到是第一次听说呢
kenny1977
发表于 2010-11-17 17:22:06
回复 13楼 chaixiaoxu 的帖子
如果正常交了社保,那员工可以查到交社保的单位.这时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交社保的单位和员工这方,可以申请调解与仲裁~
社保的缴纳是要有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而外资企业驻华办事处,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用工权,没有独立交社保的资格.它只能和第三方答订合同,由第三方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保.
大家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外资驻华办理机构不是同一概念哟.前者是有营业执照的,是可以办理用工手续的哟~
chaixiaoxu
发表于 2010-11-18 08:51:16
回复 15楼 kenny1977 的帖子
谢谢您的指导,我明白了。也就是说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1、派遣制:员工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到办事处工作,劳务公司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申请调解并仲裁。(实际操作中是向劳务公司和办事处同时维权)
2、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并未缴纳五险一金,与办事处签订的劳动合同系伪造,假设员工并未发现,直到被辞退,才发现办事处无工权,这种情况请问怎么维权?
kenny1977
发表于 2010-11-18 09:14:38
回复 16楼 chaixiaoxu 的帖子
如果发生的是第二种,这种情况因为主体没有用工权,所以连事实劳动关系都不存在.要维权的话,直接向法院起诉,用民法的规范来处理.不过这种情况最多有讨回工资,对于经济补偿之类的,很难实现了~
chaixiaoxu
发表于 2010-11-18 14:58:37
回复 17楼 kenny1977 的帖子
谢谢您的指导{:3_52:}
subway_jj
发表于 2010-11-18 15:27:09
原来是这样的啊,学习了
HR剑客
发表于 2010-11-18 15:33:49
這個要看辦事處是否有在華注冊,如果沒有的話就需要向派駐單位求償,按照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這屬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按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未提前通知則需再支付一個月月工資給你!不行就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