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行者 发表于 2010-11-19 14:32:53

如果是因为异地的变动而设置津贴,不管是什么岗位的人员,从二线城市到上海其实都面临同样的现实问题——地区消费差异,为什么要设不同的异地津贴,而不是一样的?吃同样的快餐,不会因为岗位不同,人家收不同的费用吧。
从我自己的经验出发,我以前公司有多个异地办事处,做过多种薪资反感,感觉下来不同地区的工资,单纯以固定值津贴来显示差异或补贴,是相当不科学的。津贴应该以多地工资水平进行分析比较,确定一个系数后再来进行调整,否则很容易高的人高出很多,低的人越来越低。

不见游走 发表于 2010-11-20 17:00:09

回复 4楼 tianyake54+ 的帖子


    根据什么给予补贴需要看补贴的性质。
属于岗位补贴的按照岗位,属于学历的按照学历,不能一概而论吧。
岗位发生变化,工资是否随之变化需要看公司的薪酬体系。如果是以岗位为基础的,那就应该变化,但是在民企,很多事根据人来决定薪资标准的,虽然嘴上标榜的是岗位工资。

Mark.Yao 发表于 2010-11-20 22:41:47

规则就是王法,规则在没有更改之前,就应该按照规则处理。
千万不要出现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出现。

cwjlwp 发表于 2010-11-22 10:51:45

个人意见:应给予1600的补贴。
因为“另外,为方便各地销售人员的调动,针对销售人员,公司制定了工资+补贴的工资结构,其中,补贴依据各地生活水平及职位不定,普通职员级,上海等一线城市为800元/月,二线城市为500元/月。”这里说的是针对销售人员,应以岗定薪,若岗位变动了,已经不是销售人员了,当然不能按照800的标准了。

xxy369963 发表于 2010-11-22 16:56:06

岗变薪变,不能因为之前是销售代表,现在是文员仍然按照销售代表的岗级套薪。支持10楼意见,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杜绝后期类似问题发生。

活跃在东方 发表于 2010-11-22 21:33:09

这人都已调动了,人资还不知道,你公司的人资真没多大权力

妍妍姚 发表于 2010-11-23 10:00:47

最重要的是不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

雅琦 发表于 2010-11-23 10:13:04

按照制度办事,制度没有可依靠的,那么就建立健全制度呀。

hunsons 发表于 2010-11-23 12:33:01

我是来学习的{:4_111:}

skyforever 发表于 2010-11-23 12:52:37

补贴按照1600元进行补贴,我想公司制定的激励措施是针对行政人员,销售人员转岗到行政的情况属于边缘,制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建议还是明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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