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
发表于 2010-11-29 15:11:17
回复 10楼 氢天 的帖子
在合法的期限内约定延长试用期不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吗?
newgan
发表于 2010-11-29 16:17:19
3楼的实习期和试用期不是一个概念吧。。。
我觉得应该是还有看他签字的时间了。。。如果落款是试用期结束前,那么就呆着吧,如果是之后那就无效。。。
求高人现身解惑
怪咖
发表于 2010-11-29 16:27:28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1-29 16:37:31
回复 13楼 怪咖 的帖子
协商延长试用期,也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真要操作,可以按8楼家人说的方法操作~~
怪咖
发表于 2010-11-29 16:42:37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1-29 17:27:40
回复 15楼 怪咖 的帖子
此协议无效,延长属于二次订立,已有先例~~
氢天
发表于 2010-11-29 17:45:01
回复 16楼 四眼仔David 的帖子
关键就是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单方面是绝对禁止的。
改头换面
发表于 2010-11-29 18:13:30
8楼的操作OK
小差火
发表于 2010-11-29 18:32:30
就《劳动合同法》而言,延长试用期违法!(应该无效!)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1-30 11:51:16
回复 17楼 氢天 的帖子
如果员工不告不闹,天下太平。但只要员工就此提出仲裁,即使公司拿出协议证据,仲裁也一样会认定是二次约定试用期。各地区都有不少案例了。
类是的协议,不买社保的,已经肯定是无效的,大家都基本有共识。不签劳动合同的,上海曾有支持协议有效的案例,但随后引发很大的争议,论坛里也曾经讨论过。
这样的协议,不说有效无效了,但至少,肯定是有风险的。既然如此,真要操作延长的,在合法的范围内,还是如8楼说的操作最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