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xiaozi007 发表于 2010-12-9 17:08:27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制度的规章制度有规定,并且这些规定不违返法律规定,是可以的。
实际上也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契约。

我爱书 发表于 2010-12-9 17:10:10

1.罚款是行政行为,用人单位不是行政管理单位,无法定罚款权。
2.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是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的,但一般罚款的数额都不大,从员工管理的角度来讲,适当罚款也是用人单位管理员工的一种方式,应当得到允许,但应当避免无序和盲目罚款的情形。

brigend 发表于 2010-12-10 10:42:01

各地对于企业的经济处罚权规定不一,深圳市允许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yuweicao 发表于 2010-12-10 14:56:38

  支持带壳的花生   ,这个问题是真的 不好处理

活跃在东方 发表于 2010-12-11 02:03:37

不能罰款,但可以記過,相應得減少他的獎金;或者公司規定記過幾次,就可以解除員工合同。

s80s1b27 发表于 2010-12-19 16:44:16

罚款不能用,但可以用扣款

zxxhr 发表于 2010-12-21 11:32:55

一般来讲,随着《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除,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但深圳地区的和谐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的经济处罚权,但有比例限制

史努比029 发表于 2010-12-21 11:41:40

不能罰款,但可以記過,相應得減少他的獎金;或者公司規定記過幾次,就可以解除員工合同。
支持一下

zwall 发表于 2011-7-14 14:56:20

大家 一直在探讨的问题

hienk 发表于 2011-7-28 21:27:55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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