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jingdeying 发表于 2011-1-21 09:48:57

财务人员挪用公款,公司是否可以辞退?

           公司在2010年12月份新招聘了一名财务主管,工作经验丰富,有上市公司从业的背景,也在多家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的职位,领导非常的器重和满意。好景不长,在元旦后,她就开始以请病假为由,不来公司上班,公司领导多次联系她,她口头提出离职,但至今未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也没有来公司上班,目前已经有10多个工作日之久。同时公司的审计部门在审核账务的时候,发现有4000现金短缺,经过核实后,发现她利用工作之便,未经公司的批准,擅自挪用公款。经过公司的领导多次的沟通和教育,该员工依然无动于衷,不肯归还公司的款项。
         目前公司的领导非常的愤怒,决定对她进行辞退处理,并且要求她归还公司的款项,到公司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
       请问:
1、公司能否以挪用公款和旷工2个原因为理由对该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2、员工旷工达到多少天,公司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3、请问对于员工挪用公款的行为,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以上为我们公司的真实案例,目前正在处理中,请大家来支支招!

anjingdeying 发表于 2011-1-21 09:54:40

回复 1楼 anjingdeying 的帖子


    {:5_258:} 哈哈,安爸。赶紧帮我支支招吧。。。

摇曳的葵 发表于 2011-1-21 10:09:18

1、公司能否以挪用公款和旷工2个原因为理由对该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如果按常理来说 肯定是可以
但具体到你们公司 作为财务主管 是否有不申请也可使用一定数额公款的权利?
同样作为中层管理人员 旷工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有没有特殊的地方

2、员工旷工达到多少天,公司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应该是看公司规定吧这个
和楼主一起静等安爸

3、请问对于员工挪用公款的行为,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建议:财务人员特别是主管领导应该在入职前写一份财务方面的协议 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不知道合不合法 嘿嘿)
至于出了问题的话 还是要HR主持解决 不过最好还是交给司法机关吧 如果公司制度没有允许 这其实已经算犯罪了吧

y2691691 发表于 2011-1-21 10:10:08

拙见:如果贵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挪用公款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旷工,好像没见过明确的规定,可以把旷工的处罚写入规章制度,累计到严重违纪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subway_jj 发表于 2011-1-21 10:15:06

1.可以。
2.矿工时间长短要看公司当初是如何规定的,且挪用公款属严重违纪的,直接就可以解雇她了。
3.暂扣她的工资,报警让司法机关介入(4000元司法机关受理吗?)。

风雨竹 发表于 2011-1-21 10:29:29

我的意见以上三位都有不同程度解答,本人不再罗嗦!

在路上的苦行僧 发表于 2011-1-21 10:49:59

第一,旷工来说的话,贵公司有无相关明确的规章制度呢?旷工达到什么程度可以辞退?贵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在该员工入职的时候给其公示过,并确认签字呢?否则,不好操作!因为员工可以否认公司的这些规章制度,一般仲裁也不会认定!至于挪用公款,建议可以报警,只要警察介入以后,调查出结果,确实该员工所为,相信公安部门会有相关的责任认定的,那么公司可以根据其违法的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公司辞退该员工且不需要给付赔偿金的前提,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实际操作中,公司可以从其中哪一条拿出具体的证据呢?那得看楼主了。
第三条,如何防范这个问题,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了。1、制定比较规范的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记得要公示,并且让员工签字确认遵守。2、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入职登记表上完善该部分内容,一旦出现此种行为,公司可以直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完毕!请高手拍砖!

不如睡觉 发表于 2011-1-21 11:23:20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在员工考勤管理中是否有对矿工的处理。公司没有相关规定的,那可参考国家人保部的意见,对于员工连续矿工15天的,可做除名处理,当要通知其本人。关于挪用公款的,要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上注明规定的。(估计贵公司的制度是一片空白,要不也不会问这些问题了)

山村牧童 发表于 2011-1-21 11:23:39

个人观点:1、贵公司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了与否?最关键的一点,如签订了,后面的操作就不至于被动。2、挪用公款等是否有证据?旷工是否有考勤签到等相关证据?    以上拙见,如不妥敬请指导!

马艳婷 发表于 2011-1-21 13:48:19

1、公司能否以挪用公款和旷工2个原因为理由对该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2010年12月份入职的,是否还在试用期呢?如果还在试用期,员工经过了提前3天申请,可以离职,公司也可以以这两条为由给予辞退,如果已经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旷工达到多少天,公司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员工旷工连续3天或1年累计12天的可以给予辞退,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
3、请问对于员工挪用公款的行为,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协调部门提起诉讼,但是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考勤记录,挪用公款的相关财务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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