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不续签 单位是否有提前告知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 单位是否有责任和义务提前三十日向员工说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小白有位朋友 合同至11年春节前到期 单位于11年情人节告知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请问员工可否申请赔偿或续签?
当然:已经过了续约期了,那必须得赔偿或者续签!公司属于违反劳动法行为了,让你的朋友放心大胆地去争取吧! 我们公司也有类似的问题,学习了 之前看过相关案例,我记得是可以不履行通知合同即将到期。
但是合同过期而没有签订合同继续工作,就可以申请未签订合同的相关赔偿。 额,那到底是有没有这个义务,提前通知呢.按道理会通知下的吧. 需要在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通知该员工,确定是否续签或终止合同。 企业必须要履行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义务,但是不需要履行提前的义务。
学习了{:5_208:} 回复 7楼 Mark.Yao 的帖子
求出处 劳动合同法好像未见明确说明啊 回复 4楼 陌上雪 的帖子
昨晚查了劳动合同法 上面有明确提出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 用人单位须向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的 加上期满后还在用工 可否提出双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