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7个月未签劳动合同
入职7个月未签劳动合同 小a到是2010年8月1日到新公司上班的,入职的时候谈好的,试用期两个月,过了试用期公司给交五险,到2010年10月5日,小a写了转正申请交给部门经理。部门批示后转给人力资源经理,部门经理让他写一份转正述职报告即可转正。小a写的很好,交上去了。过了几天,没有任何人通知他转正的事,小a有点着急,就去试着问部门经理,转正进展怎么样?部门经理告之,已经批了,转正了。小a问保险的事,部门经理告诉他:目前公司的营业执照在年审,过些天能办理(他知道是在推托)。又过了快一个月。小a又去跟进保险的事。部门经理不耐烦的告之:保险的事他不知道,是前任人资经理和老板谈的,他得去帮忙问老板去(其实是当是部门经理和人资经理谈的)又隔了十多天。还是没有回复。这期间小a问过新任人资经理,人资经理冷笑,说没收到任何指令。(小a知道公司对所有的员工都是这样推来推去的)。又过了几天,小a又跟进此事,这次部门经理更不耐烦的说:“不是跟你说了嘛,保险从2011年1月开始给你交”。小a听后直接反驳,说:没有听到这个时间啊,入职的时候谈好的,而且入职登记表中已标明。部门经理说:“你就差这几个月的保险钱啊,因为这点小钱,影响你的前途?而且老板会记得,谁跟他争这些小钱,让老板心里不舒服,以后没什么发展了”。而且是不让小a说话,部门经理一顿吵啊。小a听部门经理讲完。笑说:“我不是差这点钱,而是差这个事,这个是一个原则,公司答应好的。而且我的保险已经在办理转出”。最后争来争去。高层答应从2010年11月给交保险,部门经理说从12月份给交。小a说给个确切的时间就可以了,不坚持了,太累了。结果达成共识,从2010年12月给交。可是因为小a的保险原来在异地,手续已转过来,但个人帐户的金额未转完毕,一直到现在公司也未与小a签劳动合同,也未给交保险。目前小a的部门经理提升为公司副总(听说能当着大家面把黑的说成白的,这一点是过人之处。至于人品、素质不敢恭维),小a也因为争取保险的事,被部门经理打入冷库,不让有任何发展。请各位发表一下,就以上这个案例:1、该公司有哪些不合法的方面?2、小a如果现在自动离职,公司和小a之间会涉及到赔偿问题吗?具体有哪些?本人在中人这个大家庭学习一段时间,第一次有勇气发贴。写的有点乱。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感谢,感谢! 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属于严重违法小A完全可以去劳动部门告他,要求给2010年9月到离职时间的双倍工资。 回复 2楼 aionovo 的帖子
感谢您参与 公司不给交保险就是违法行为啊
建议搜集证据,申请仲裁 没啥可说的,收集好证据,直接仲裁吧!! 1、该公司有哪些不合法的方面?
公司不签合同未买社保都是违法的
2、小a如果现在自动离职,公司和小a之间会涉及到赔偿问题吗?具体有哪些?
未签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以及支付保险费用 本帖最后由 凊伈 于 2011-3-2 11:40 编辑
不清楚,帮顶下 这里面,公司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则从第二个月起应该按照2倍的正常出勤工资支付给小a;
2、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小a缴纳社会保险,哪怕小a的异地保险没有转移过来,至少公司可以通过补缴或者其他方式弥补;
3、HR关于转正后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政策本身存在很大的问题,不知道是HR不知道行情还是确实为了省这些钱。
4、员工试用期转正,原则上应该有一份备案,像案例中所说的情况,估计是大家推托吧!
5、员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就是价值观不好?就是应该影响前途?公司领导怎么不自己找找自身的问题呢?
如果,以上的证据,a能够充分收集,可以立马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当地仲裁院申请仲裁。估计,仲裁过程中,公司会提出协商方案。至少社保应该补缴、第二个月开始的第二倍工资必须支付。
回复 8楼 Mark.Yao 的帖子
感谢您详细的讲解哦。那么要具体收集哪些证据呢? 以下的看法如有错误,还请高手更正,以免误导了各位~ 。~十分万分感谢。
一:关于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他公司应该在他入职一个月内跟他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他入职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也就是9月1日),至公司给他补你签订合同前一天这期间,公司应向他支付2倍的工资。
二,关于转正期:
试用期结束前应该为劳动者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如果不办理,过了试用期,劳动者自动转正。因此,实际上,11月份开始,他已经转正了。
三,关于社保购买:
公司应该从他入职当天开始为你购买社保。他有权要求公司补回未的买社保。
四,小a如果现在离职,他本人不用赔偿公司。但公司需要赔偿他,如下:
1、由于公司没有跟他签合同,公司要支付从他入职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也就是9月1日),至公司给他补签订合同前一天这期间的二倍工资。并且他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半年,公司还应支付他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公司需为他补回未交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