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one 发表于 2011-3-15 08:43:20

如何解决员工恶意离职

一员工因找好下家提出离职,并且当天提出当天就要求离开,说不要这个月13天的工资了。让他走吧!经过反复沟通都无效,员工还说公司不通情达理。他工资都不要了还不放他好好离职。

针对这种情况,各位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案吗?
需要解决的问题:
1、如何妥善处理该员工的离职?因为这两天已经没来了,就一张离职申请,其他手续都未办理,是喊员工过来办理呢?还是以矿工开除,或者有更好的办法?
2、该员工这样的离职方式肯定会带来后来者的效仿,如何制止

宏志 发表于 2011-3-15 09:09:35

看员工在什么岗位, 技术类员工,应可以签订协议,用法律手段吧。
普通员工,HR在平时就要多沟通,看到有离职的苗头,就要做到“补人”准备,要有危机管理意识。

陌上雪 发表于 2011-3-15 09:46:26

一般一线工人比较擅长这个手段,哈哈,最近离职3个人,都是当天递交,第二天离开的。
没办法,留不下。

在上海,有员工手册,不给他签字,他也办不了入职,看来这个手册最好应用到全国了。

shield1983 发表于 2011-3-15 09:49:35

{:5_259:}  

威哥1号 发表于 2011-3-15 09:57:23

一线工人这样的情况比较多,一般在人员有富余的情况下,都是当天办理当天走人的,不过最好做好防范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裕的人力来准备

宏志 发表于 2011-3-15 10:01:55

回复 3楼 陌上雪 的帖子
那个员工手册有什么条例? 可以缓解这种行为?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3-15 10:09:45

1、针对普通员工,强扭的瓜不甜,硬留员工或者非要呆够30天才让其走,没意义,对双方谁都没有好处。虽然员工的做法不太职业,但是既然员工愿意放弃工资,公司也没有必要非要与员工过于机械化。--- 好好沟通,了解员工想法,在保证工作交接完成的前提下,可以放就放吧。--- 虽然,员工主动放弃工资,但不发工资,还是不好滴(即使就此签份协议...)
2、广东这方面即将出台相关规定了,对于员工辞职没有提前通知,对企业造成实际损失,企业能证明的,员工要按实际赔偿;不能证明的,员工要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提前多少天赔多少天...

HR剑客 发表于 2011-3-15 10:12:29

就算是工資不要了也應該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如果不辦離職手續又沒來公司上班,公司可以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公司還可以勞動合同期內與其他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起訴該員,并要求雇用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wo2wojia 发表于 2011-3-15 10:30:13

{:5_257:}根据岗位来的,,偶尔会有特殊情况,但不多,我们每周二、周四是办理离职的日子,因为手段比较强硬,这个规定一致也遵守的还算令人满意

jnjune 发表于 2011-3-15 10:43:57

心不在公司了。强留几天意义也不大。有时还会出现负面的言行,影响公司。。。

把基本交接事情交接好就可以。然后留个能确保联系到本人的联系方式。。。

工资一般比在职员工晚发放一个月。。。但是一定要发。。。

没有不透风的墙,一个人想离职会有些消息。或者有些蛛丝马迹的表现。

之前多留意。。。早做准备。。。

有些企业要求。新员工入职。要提供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这个其实一定程度上能制约些员工恶意离职。。。

不过。办理员工入职时也见过。假的离职证明。。。


对上海那个员工手册很感兴趣。。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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