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这样处理上班睡觉员工,合理吗?
【事件背景】某天,人力资源部主管拿到一个信封,信封里面是一封投诉信(匿名),三张照片(而且还过胶的),投诉信的内容是一员工投诉另一员工的内容,主要内容为看到一员工上班睡觉,请求公司处理这类的话语。三张照片为一员工上班睡觉被拍下的情形。信封不知是哪位员工扔进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的。该HR主管将该事件直接交由HR经理去处理。【被拍下员工的背景】该员工从普通员工刚刚晋升到物料员不到三个月,自从当上物料员后,基本上每天加班3个小时,有时甚至是4个小时,有时星期天还要上班。该员工是公司的储备干部之一,参加了储备干部的专题培训,因表现良好被提升为物料员。该员工平时的工作均是得到组长、领班级主管的肯定的。该员工高中毕业不到一年,平时工作中是一个比较有礼貌,比较上进的人员之一。
【案例中发生的企业的背景】该企业属于生产制造劳动密集型企业,加班制度不完善,很多员工平时工作效率不高,完成不了的工作就加班进行,甚至很多主管也出现混加班的情况。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也不完善。加班均按照劳动法给予了加班费,增加人员编制暂时不考虑。
【处理结果】HR部门决定将此员工辞退,并加强对加班情况的检查,但是,在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该员工并不知情。
请问:一、这样处理该员工,合理吗?合法吗?
二、如果您是HR经理,你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本帖最后由 小宝19 于 2011-4-23 13:01 编辑
本帖最后由 小宝19 于 2011-4-23 13:05 编辑
1、不合理。
首先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可依?况且上班时间睡觉,且只有一次,这种情况也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就,就给予辞退明显违反劳动法。
2、先与其本人及上级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告诉上班睡觉属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同时也肯定他的工作表现。对于初犯,给予批评警告,并告之如果再犯,公司将给予处罚。
文中也说到该员工工作量大,因此是否考虑增加人员编制?还有就是加班费应该给员工的。 首先说一下,我曾在大鱼的辩论39楼中选择人性化管理的。
一直以来,我和我爸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
记得有一次我问过我爸,假如一名员工经常迟到【他们公司的规定,特殊情况(乱风、下雨、堵车)上班后半个小时之内到不算迟到】。别人都很自觉的按照上下班时间来做的,而只有这名员工不同,如果你是他的直接上级,你该怎么处理?
我爸和我的做法基本相同:就是作为他的直接上级,首先应该关心一下他,问一下他最近是不是家里很忙,所以总是来的稍晚一点,提醒他多注意休息。如果家里实在有事,可以放他几天假,把事情处理好再来好好工作。
其实这些问题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我们更加人性化的管理了。
以上是题外话啊!
针对这个问题,我觉得处理的结果不合理。因为该企业属于生产制造劳动密集型企业,加班制度不完善,很多员工平时工作效率不高,完成不了的工作就加班进行,甚至很多主管也出现混加班的情况。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也不完善。并且只有照片的证明,而且在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该员工并不知情的。
当然,如果我是HR经理的话,我也会像该企业的经理一样,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加强对加班情况的检查。但我不会辞退该员工,我会先问一下他最近经常加班是不是很辛苦,要他多注意休息,不要太累。然后再提醒他一下,要他注意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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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的管理风格和偶一样温柔,哈哈!
不过效果挺好的。 本帖最后由 小小香儿 于 2011-4-23 14:35 编辑
这样处理感觉有点重,楼上斑竹说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明文规定了上班睡觉给予辞退?如果没有,那么辞退就缺乏依据。
况且,该员工平时工作表现较好,又是公司的储备干部候选,仅仅因为一次睡觉就辞退,管理方法过于简单化。可以对该员工进行必要的沟通,以批评教育为主,有上进心的员工是能够改过自新的,如果是经常睡觉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的话,会这么做:
一、查明相片真实性与明确投诉人范围
二、找到被投诉员工的部门,对该员工近期的表现进行查实
三、在得到该员工的相关信息后,与该员工面谈,对事件事的真实性再次确认
四、动员管理层,就现在的企业状况进行一场会议,会议明确企业发展目标与部门发展目标,再对其目标进行分解,从而预防或解决目前存在的纰漏
五、可建立正面积极的投诉反馈渠道,也就是完善该有相关制度,可以说这事是件坏事,也可以说是个契机,由此出台的相关人事政策更能让员工信服
六、HR部门本身的素质也待提高,比如部门沟通能力,员工关系管理能力,人员储备工作,以及最起码的劳法知识等
七、忘记了~哈哈,大家一起补充呀`~ 处理不合理
1、首先跟员工谈话,知晓上班睡觉的个人原因,另外警告并告诉员工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后果,还有就是将谈话纪录或是处罚单让员工本人签字;
2、从制度上进行改进与完善(完善公司的加班制度与相关的加班申请制度
3、一线主管的人员管理责任制,与公司人员配置情况的分析与调查,并进行完善 回复 3楼 小小香儿 的帖子
温柔的女孩,我喜欢{:4_102:}
回复 2楼 haoed 的帖子
加班费已均按照劳动法给予,增加人员编制暂时不予考虑。{:4_74:}
我分析的情况如下:
其一、照片的来源,如果只是单纯的检举,还好,万一是人家眼红嫉妒呢,照片的真实性有待考察。
其二、如果公司一直按制度办事,无可厚非的,照章办事,但是看了公司制度,明显不是,作为一个HR,难道你觉得拿一个工作兢兢业业的同志开刀来建立你的功劳,对他公平吗?
其三、不听听当事人的解释,胡乱做决定,这个好像和HR的职业不符吧?做HR的初衷,就我的愚见应该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为员工考虑,而不是一味的做老板的执行官。 1.如果这员工是第一次犯类似的错,还不算构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辞退不合法也不合理更不合情。
2.如果我是这位HR经理:A、先找该员工沟通,了解真实的原因;
B、调查事情的真像;
C、完善公司的相关制度;
D、针对中层管理人员混加班一事进行“时间管理”培训。
E、此处省略N个字{:5_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