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剑客 发表于 2011-5-6 12:31:37

我觉得从“方与圆”的哲学思想来思考比较合适,作为HR更应该做到“外圆内方”,其实给他一个机会也无妨,既然直属领导都同意,HR何不做个顺手人情,只要在公司规章制度的原则下,我觉得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F1634957 发表于 2011-5-6 13:52:29

小香的分析很是切到点子上哦,
《方與園》的態度處理事務

洁净精微 发表于 2011-5-6 16:41:54

既然总经理有返聘意向,那就召集相关人员面试一下呗,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经理、HR经理当然都要参加,就各自的疑问,跟想回来的那位员工,充分沟通,然后按照面试流程,各自打分,HR汇总结果,怎样就怎样呗

飞翔2000 发表于 2011-5-6 17:29:44

我建议人事经理在回复总经理之前,事先跟副总商量一下,争取达成同意意见,另外把可能出现的意外影响交流一下,再回复总经理就不会造成后来工作中的种种问题了,浅见,谢谢!

maeye 发表于 2011-5-6 17:52:39

类似的事情碰到的几率还是很大的,譬如当你的见解和其他高层有分歧的情况,其实不在少数,人力资源在专业上会考虑的更全面,但是不要忘了人力资源本身的目标,而为了达成目标,就一定要记得,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进行有技巧的沟通,而不是简单的表述自己的观点,这个太没水准了。在一定程度上,人力资源要和各个高层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
上述案例,其实也不难,和副总先进行沟通,了解他的真实想法,同意此人回来是短期考虑还是长期考虑,是的确认为这个人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还是担心人资招不到更合适的人选。我想副总这个职位的人绝对是有一定头脑的,他的选择肯定是为了他的业绩或者说工作目标出发,这个角度其实是和人力资源的选人方向契合的,这方面我们没有矛盾,所以只要充分了解了他的用人想法,我们帮其做客观的分析,指出不同方案的优劣供他选择即可。
换句话说,再优秀的高层也有犯错误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要引导,但是不能强求,毕竟,有时候,权威高于一切,哪怕付出一定的代价。

啊路 发表于 2011-5-7 09:34:33

如果我是人事经理,我也不愿意再次录用,理由如下:
1、离职时公司已竭力挽留,但本人非要离开,说明本人已经对公司没有留恋之心;
2、到了新公司后,发现新公司有很多不如意之处,又想回来,说不定是暂时没有办法的临时对策;
3、说明该员工对很多事情的考虑不够成熟,再录用后,如有合适的去处也有可能还会离开;

馨之海韵 发表于 2011-5-7 10:47:35

人事经理做的没有做,只是在方式和方法上做的不够圆滑,太生硬

液压英才网 发表于 2011-5-7 16:54:53

zisoze 发表于 2011-5-7 22:45:33

假如我是人事经理我会同意该员工回来!我的做法是:
1、先与用人部门沟通该员工的情况,征询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意见;如果反聘改员工的利弊;
2、如果各级领导都同意的话,可以已该员工谈好,再次入厂的薪资待遇与福利;
3、与员工沟通,给他一次再次入厂的机会,希望他好好珍惜,努力工作等
这样,既可以得到领导与员工的支持与信任,对以后的工作也比较好开展,老员工熟悉公司的业务,工作也比较顺利,减少了员工不在职期间的损失与新招聘人员的成本等

damone 发表于 2011-5-10 12:37:20

我觉得答案已经与问题一起出来了,决定太草率,沟通不足。 本帖最后由 damone 于 2011-5-10 12:38 编辑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好案例,大家共同探讨(54楼综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