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yifei26
发表于 2011-5-17 11:21:15
回复 39楼 Mark.Yao 的帖子
呵呵,现在明白了,那是双方协商多给的,这个是可以的。抱歉,你说的也不够明白才会导致~~~~~~~
影子44
发表于 2011-5-17 11:23:51
还没明白过来,要消化消化。
卷毛狮
发表于 2011-5-17 11:28:39
回复 42楼 Mark.Yao 的帖子
非常感谢楼主的答疑解惑{:4_110:}
蓝色翅膀
发表于 2011-5-17 11:52:54
谢谢分享
好象每个地区还是有差异的
深圳的是这样计算的:最高的赔偿基数是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最长的工作年限为12年,那么最高的赔偿金额为(上年度平均工资*3*12)。低于最高的赔偿金额的都不用扣税,高出的就需要征税。
gyh81109778
发表于 2011-5-17 12:30:46
学习了,感谢老师
咖啡厅
发表于 2011-5-17 12:33:19
这个是要知道。
shenlili
发表于 2011-5-17 12:53:09
百度了下这个125是什么意思,原来是速算扣除数,因为还没接触过这块,所以有点不太理解为什么要扣125。其他的都还能理解的过来{:5_204:}
我灰姑娘
发表于 2011-5-17 13:15:35
谢谢分享啦,我们一直都没扣税哦!
Mark.Yao
发表于 2011-5-17 13:22:48
回复 62楼 qiuzelin 的帖子
这个,可能qiuzelin会员有点误解了。
第十期内描述的是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内容,也就是说计算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的时候考虑的问题。
而本期中提到的扣减社保、公积金费用是在第十期描述内容的经济补偿金金额计算完成后的扣减内容,两者是针对着不同的主体,是有本质区别的。
另外,第十期内提到的,不列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范围内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不是指常规意义上的基础社保费用(常规的五险)。
明筱白
发表于 2011-5-17 13:51:37
以前一直不知道这个应该怎么算,现在总算是知道了,感谢强大的楼主。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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