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343766761
发表于 2011-6-23 08:32:10
我们又要针对性的培训了。。。
学习、学习
我的天地我做主
发表于 2011-6-23 08:35:03
挺好的,同时7月1号对于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 社保代理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gyh81109778
发表于 2011-6-23 09:11:16
很实用,谢谢分享
偷心小白
发表于 2011-6-23 09:11:46
农民工不愿参加社保,最好能在合同中约定:乙方选择参加新农合保险,不再要求单位为其参加社保,同时单位要把乙方参加新农合的费用给予报销。
可以这样约定吗 这算不算是个空子可以钻了?
DreamCather
发表于 2011-6-23 09:16:11
谢谢分享,学习了、、、
wo2wojia
发表于 2011-6-23 09:35:50
{:5_208:}很好,整好在学习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6-23 09:46:35
新的社保法 重新学习了
BAIYUN1013
发表于 2011-6-23 09:49:07
有问题不是很明白
1、附则95条规定,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意即必须要参加,而且是按法定的标准。
2、农民工不愿参加社保,最好能在合同中约定:乙方选择参加新农合保险,不再要求单位为其参加社保,同时单位要把乙方参加新农合的费用给予报销。
3、“根据法条第60条之规定,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保险费的个人部分是法定的义务,不需要征求员工的同意,企业不能因为员工的任何不参保承诺而免责。换言之,企业甚至不需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必须为员工参保 。”社保稽查的对象是企业,不因为职工本人自愿放弃而免除法定责任。
我怎么觉得 这几点有点冲突啊 把我都弄糊了
hyxzwq
发表于 2011-6-23 09:54:48
很好,学习中。
angelzx76
发表于 2011-6-23 09:57:35
回复 1楼 上善若水2010 的帖子
谢谢!我转到空间啦!{:5_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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