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哲
发表于 2003-12-10 13:41:00
加班费怎么算才有激励作用?
在我们公司,加班费没有按照劳动法那样平时加班150%,双休日200%,节假日300%去算,而是用了约定工资,平时加班没有给过加班工资,双休日一天50,还没有我们一天工资的一半多,更不要提双倍了.为此,大家意见很大.我们人力资源部也一直在想办法解决,不知道大家有何高见?平时加班按小时算吗?怎么个算法呢?另外,加班工资可以约定,即规定一个固定数额吗?
ericzyh
发表于 2003-12-10 14:19:00
去看劳动法
楼主:
你们公司的做法肯定违反劳动法.如果不是那些不定时工作制人员,肯定要给加班费.约定工资里面的加班工资不能是一个含糊数字.加班费计算基数标准按合同约定工资计算.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于美人
发表于 2003-12-11 14:11:00
不合法
你们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现在合法的公司实在不多。我们公司根本就不给加班费,有的部门还不让导休。即然在这干就不能告他吧
第一个苹果
发表于 2003-12-11 15:55:00
反对
这种情况下,人力资源部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也是无计可施的。
:(
莞尔2003
发表于 2003-12-11 16:08:00
劳动法有规定
即使劳动法明确有规定我们也只能按照公司的规定领取加班费,被公司雇用只能如此
zhangbq9
发表于 2003-12-11 16:52:00
约定有效
这也是劳动法的规定。
智子
发表于 2003-12-11 19:56:00
加班费严格地说应按劳动法来算。
要不,也可以约定,(一般私企或民企是企业主说了算的,)作为人力资源部门理有责任替员工们想一想,也可以站在员工立场上在企业主面前讨个理,争个情。
就我一个
发表于 2003-12-11 20:01:00
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加班
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加班
爱是一种付出
发表于 2003-12-12 08:37:00
就你所言
你们公司对于这方面还不是很规范,一般来说,只要是加班,劳动法规定的就是按不低于倍数的方式来发,但是由于一方面劳动者对于这方面的意识还不是很强,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部门抓得也不是特别紧,所以才会出现了一些加班没级钱或是约定加班费的方法,而且每个月的加班还不可以超过36个小时,包括周末。不过,一般来说,做到主管层级的人员,很多公司都不会给他们发放平时加班的费用了,因为工作没做完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但是周末加班还是一定要发的。
mnsn
发表于 2003-12-12 08:45:00
约定有效
通常情况下,约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