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蜂儿 发表于 2011-7-20 16:49:18

只要她做的工作没有什么特别要求,换句话说她怀孕了只要不耽误工作也是可以商量的嘛!人性化一点,你们公司也正是需要人的时候,再找合适的人也不容易啊。

像风儿一样 发表于 2011-7-20 17:06:44

如果仅仅是因为怀孕,不支持辞退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7-20 17:52:17

        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不包括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可以遵循的、合法的依据包括《劳动合同法》的第39--41条的固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三期内女职工,不能依照第40、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也就是说,符合39条的情况的,三期女职工,还是可以解除的。
    以39条来解除三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注意的就是要有依有据,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和支持。其中,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的,还要注意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不是因为员工怀孕的客观原因而造成的。

drug1986 发表于 2011-7-20 21:55:29

我认为可以辞退,第一在试用期,第二出于对员工的保护,她无法满足旺季高强度的劳需要,所以能够辞退!

梅妍 发表于 2011-7-20 22:16:01

我们公司就有这种情况,没有处理。

bujishuixian 发表于 2011-7-21 06:52:19

企业也要维持正常的运作,一般在入职时应考虑提供入职体检报告,如蓄意隐瞒可无条件辞退。

Audy.zhang 发表于 2011-7-21 07:53:33

赞同贵在永恒观点

zhongxx103 发表于 2011-7-21 14:48:02

人性化处理不是HR 的人性化,是要看企业的规定

晴(sunny) 发表于 2011-7-22 16:37:51

建议私了,双方协商,适当多给点,解除劳动合同算了。
做HR的,有点同情心吧。

yanzi05272003 发表于 2011-7-22 18:56:05

我们也有类似情况,有没有哪位高手处理过这种情况,怎么处理的?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试用期员工怀孕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