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这个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有这么一个事情,我朋友工作了1年又7个月,其中这1年是按照1个月来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剩余的7个月如何补偿,是按照7/12个月补偿,还是按照“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计算??
求教,不胜感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应该是按照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计算的 按两个月计算 恩 给予两个月的补偿 按照“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计算﹐ 按二个月算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1年7个月,应该给2个月补偿吧! 两个月 2个月;
然后大家商量一下,给你1个月;
现金放桌上,签字拿钱;
不拿钱?那就去告吧,咱们慢慢来 两个月就可以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