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个月试用期内女员工查出怀孕50多天,是否转正?
一位女职员入职试用期内,突然提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现怀孕了,并声称怀孕50多天了,这个日期与进入公司的时间相吻合,而且对转正日期对方一天不差的提出申请。是否有隐瞒怀孕事实而入职的可能性呢?2个月了是否该给其转正? 无论是否有隐瞒的可能性,如果女职工在试用期间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又符合公司对她目前这个岗位的试用时间的要求,都应该给予转正。 呵呵,这种情况只能说公司运气不好。有些公司尽量避免这种人力成本增加,会给女职工作入职孕检,但结果也只是对当时负责。
三期员工要谨慎对待哦。
三期员工只能从试用期不合格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合同。
本帖最后由 咖啡厅 于 2011-8-3 12:27 编辑
无论对方有没有隐瞒,如果你们辞退,在无法证明对方不能胜任该岗位的前提下,是不可以的。
这个还是和入司前体检有关,不过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建议还是在入司的时候把关。。。。 看来入职前的体检是必须的了! 如果不能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岗位,是必须正常转正的。 我们曾经录用一员工,当时都保证不要孩子,不过入职不久还是怀孕了,当时已经给她转正,但是她为了孩子着想,辞职了(因为她需要经常打印复印,有点先兆流产)
如果不是她自己辞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作了呢 问一下,你自己,如果是你,或你在乎的人,你是愿意他转正还是不愿意!? 应该转正{:5_252:} 像楼主所说,怀孕时间跟入职时间刚好吻合,我觉得不会存在欺骗行为,因为怀孕不像种黄豆一样,一播下去可能过两三天就发牙了,{:5_228:},怀孕了最起码也要半个月才知道自己是不 是中招了。不是欺骗行为就应该给予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