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执行可以引起多大的争议和麻烦?
这个是老板修改的规定,这样执行可以引起多大的争议?工作时间
1、 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时间: 8:30——17:00。
。
二、考勤规定
◆迟到及早退:
(1) 年内员工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除20元;
(2) 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除50元,行政部在内部通报处理;
(3) 第三次迟到或早退,行政部内部通报,并且待岗、停职、辞退等处罚。
◆旷工:
(1)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本职岗位者;
(2) 事先不请假,事后不补假且无正当理由者;
(3) 请假期满未续假或逾期不归者;
(4) 未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道者,均视为旷工
(5) 迟到一小时且没有请假者。
处罚:第一次旷工扣除双倍日薪,行政部内部通报处理;
第二次矿工之发当月基本工资,行政部内部通报,待岗;
第三次旷工,行政部内部通报,停职、辞退等处罚。
◆出差
⑴、上班期间外出联系业务或处理公务视为出差;
⑵、员工上班直接出差应提前一天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并通知考勤人员,一般不允许临时电话请假或事后补假;
三、假期
1、公休假、
全体员工每年享有的带薪法定假期为:
元旦 1天 春节 5天 劳动节 3天 国庆节 2天
2、年假
⑴、员工每年可以享有的带薪年假,依据其在公司服务的年限而定,具体如下:
连续工作满1年,年假天数为3天
连续工作满2年,年假天数为5天
连续工作满3年,年假天数为8天
连续工作满4年以上,年假天数为10天
⑵、年假不能累计,不得转入下一年。
⑶、员工休假前,要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休假申请,经过权限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3、婚假:婚假省内5天,省外7天。
4、丧假:所有员工,遇有直系家庭成员如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省内3天,省外5天。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5、病假:不满一年的,年病假3天;满一年的,年病假5天。
6、产假30天。
7、加班
⑴、加班的定义: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日安排工作。
⑵、以下情况不属于加班:
★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当天工作任务量,当天没有完成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区域经理、大区经理、总公司部门负责人除法定节假日不存在加班。
果然是……
这个老板是有点问题,典型的病态者。我以前的公司老板有点类似,不过比这个还好一点,结果改了1个月后,公司人员走了70%,其他人处于待走状态,没把我们笑死。
其完全不顾《劳动法》相关规定,打官司必输,而且还可以追加赔偿和罚款。
强
这个老板厉害哦,典型的工作狂、压榨狂,和我的老板一样,不过好像严了点,反正打官司输我
这个老板会被起诉的!民营企业
很多民营企业都是这样不合理!
不说别的,就说产假吧,有没有搞错?30天??真的该去告他了。不比日本鬼子好到那里去……
简直就是日本鬼子企业的翻版…………仅差于小日本子…………………………
够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