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收了岗位规范,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
员工签收了岗位规范,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他不符合岗位规范的其中一条,而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吧,我们公司在试用期会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而劝退员工,不过是提前一个星期,并且跟员工做好面谈。只不过这种例子也很少发生的。 不便于操作,需谨慎 可以,但是需要有书面证明,证明其不符合企业岗位制度等! 可以,说明 可以,但是要有证据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9-18 0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但是需要有书面证明,证明其不符合企业岗位制度等!
书面证明就是他签收的岗位规范 本帖最后由 markkk2010 于 2011-9-18 14:14 编辑
liwang1 发表于 2011-9-18 13:02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书面证明就是他签收的岗位规范
你是证明他学习了岗位规范,但是你必须证明他违反了什么?或者不符合什么?你不能拿着“规范”证明“规范”,你要拿出证明证明他不符合某一条,你那岗位规范就能证明他不符合岗位规范?
也就说必须拿出其他证明!
关键要有证据证明他不能胜任这个岗位。 最重要的是:必须找出他/她日常工作中严重不胜任岗位规范中提到的职责。
在实践操作中,签收了岗位规范,只是说明他知晓了岗位规范,即他知道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是否胜任的标准。而要解雇他,则是要找到他不符合标准的事实和证据。所以,相关的直接主管或者经理,需要有意识记录新员工的工作事实和证据。
另外,还有一个办法是:发现他部分不胜任该岗位,公司可以调配他的岗位,调动到一个很不符合他的意愿的岗位,则多半他自己就要走了。但,这个不是省时省力的办法。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