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魁兰
发表于 2011-9-19 19:22:27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在辽宁省,我记得有一个规定是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要给员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就是应发工资扣除保险、公积金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王魁兰
发表于 2011-9-19 19:23:26
实际上许多国企也是这么做的
威哥1号
发表于 2011-9-19 20:27:56
参考楼上们的一些意见
说的已经很专业到位了!
五月好时光
发表于 2011-9-19 21:27:06
我没有在浙江工作,不过楼上几位朋友的答复也让我学习了一次。
芋儿
发表于 2011-9-19 22:40:16
不在浙江工作,不过应该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相关。
anonian
发表于 2011-9-19 23:07:31
需要学习
qd991
发表于 2011-9-20 09:29:04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9-19 17: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 ...
现在我找到一条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批复: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但这条批复是对浙江舟山市的,不知道浙江省内是否通用?
iffie
发表于 2011-9-20 09:53:31
恩恩,规定不一样,学习了。但是,不能通过减少人员数量保证正常工资吗?我们在这时候有自然减少的就不补了。
karin208
发表于 2011-9-20 12:58:27
我们公司到了淡季一般是放假轮休,放假期间公司支付一定的生活补助。
qd991
发表于 2011-9-20 13:23:36
karin208 发表于 2011-9-20 1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公司到了淡季一般是放假轮休,放假期间公司支付一定的生活补助。
一定的生活补助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