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zi1113 发表于 2011-9-21 16:49:05

{:5_257:}大家的方法都很好,学习了

celiceli 发表于 2011-9-21 17:09:19

不錯,不錯{:5_257:}

影子44 发表于 2011-9-21 17:33:19

寄挂号信,

sh1985l 发表于 2011-9-22 08:21:16

楼上的说的很清楚了

wadyw 发表于 2011-9-22 08:50:58

学习下,是个问题哦,快递给他拒收也算的吧

HR剑客 发表于 2011-9-22 11:52:11

EMS邮政寄送至其户籍所在地,建议除非有很确切的证据资料证明公司可以解雇员工,否则不要出具此类通知,以免员工以此通知作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建议还是尽量协商解决。

cheng8899 发表于 2011-9-22 13:48:47

对于劳动者拒绝签收劳动方面的通知书,首先可以在公示栏里公布,如办理相关手续,指定时间,同时可向劳动部门备案。如果劳动者本人不在的,在入职登记表里应该明确一栏,当无法联系本人时,身份证地址或员工本人指定的地址视为紧急传达地址,公司可用快件的方式按地址发送通知,保留快件凭证,并同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如企业条件有法律顾问和工会,可以通过法律顾问和工会协助处理,可以起到一个现场监证的作用。

celiceli 发表于 2011-9-22 17:16:16

好方法啊

Millydeng 发表于 2011-12-9 15:40:06

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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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员工关系每日一问,恳请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