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高薪员工离职高额补偿?
前一段时间,深圳法院裁决了一个劳动争议案:一位高级职位员工在离职时要求公司按其实际月收入总额(18000元)标准补偿,后法院裁决按5000元标准补偿(据说是基本工资)。问题:上述结果是否合理?如何规避高薪员工高离职补偿?这是每个公司回面临的问题。
据我公司来看,应该是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述结果是否合理?
其实要看你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是多少,一般按照合同上来
如何规避高薪员工高离职补偿?
这个就要看你薪酬是如何设计的,把工资拆分开来,很多公司是基本工资+奖金+其他 等待高手! 拭目以待 根据公司的薪酬结构来决定吧,同时还要考虑到劳动合同上面关于工资构成的描述 个人也考虑过把工资拆分,但司法实践是大多不会按基本工资标准算,一般把奖金+提成+补贴都会算作总工资 一般来说,单位会把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奖金+其它一起发。若算补偿时也是按基本工资来发放的。 但如果是按照基本工资+奖金+补助或其他的计算。lz案例中的裁决不只补了5K嘛?那是什么原因呢? 1、别做违反法规的事,让其有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还能回过头向你们要经济补偿。具体看《劳动合同法》38条。
2、没事别主动提出或者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关系,让其有机会向你们要经济补偿。
3、签合同时拆分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部分。基本工资低一点,签在合同里;奖金之类的多一点,不体现在合同中。能发现金发现金,不能现金用卡尽量避免用公司账户,不给工资条.....and so on.....总之一切办法让其除了拿出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无其他(违规词汇)明自己的实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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