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伊子 发表于 2011-9-29 14:22:06

可以的,原则和员工协商,双方同意延续试用期就行了,不超过6个月{:5_248:}

liulei01 发表于 2011-9-29 14:43:52

sz201073 发表于 2011-9-29 14: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重新签定的时候要求员工交回原来的合同,并销毁,即便他留有复印件,在没有原件的佐证下效力也不大的. ...

1、员工会不会留下影音资料?
2、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虽然我没有原件,但是我有复印件,上面有公司章和法人章,作为企业就要证明这个是伪造的,你觉得你的胜算有多大?

hzqlxls 发表于 2011-9-29 16:20:36

法律上不允许做的,建议不要冒这个风险。
万一员工留下证据,公司就很被动了。

~~#幽蓝#~~ 发表于 2011-9-29 23:56:02

那就换个角度,由员工自己写申请 {:5_257:}

hxf731 发表于 2011-10-1 18:23:24

楼上的主意不错,但个人觉得如果真有什么问题的话,员工自己写的申请延长试用期的书面申请让人觉得有被 企业逼迫之嫌疑

个人觉得,企业应该跟员工协商,将原合同收回,并变更为试用期为六个月的合同
其次,公司应吸取此次的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合同中3年以上的合同期限,试用期为六个月(但是企业制度中可以写明,针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试用期可提到到三个月转正,员工可提前申请)----如此既保护了企业的利益,又减少了员工觉得试用期太长的某些顾虑

雪中鹰 发表于 2011-10-2 16:39:49

lotus102230 发表于 2011-9-29 13: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提醒非常好,如果重新签订那可就是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至于第三次可就是按无固定期限算了 ...

楼上的协议变更方法很好,这样在原来协议基础上变更的,还是第一次劳动合同。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10-5 10:33:34

呵呵··只要不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就行。

lzl888 发表于 2011-10-5 10:59:13

风险有点大 ,但是一般与员工商量下就行

searcher555 发表于 2011-11-2 15:07:54

现在公司都是与候选人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超过2个月的,员工一般都不接受;

结果就是部门总监常常要处理试用期快到了,不确认是否符合要求,要延长试用期,:(

现在都是与员工协商,对劳动合同做变更,延长试用期。

这样风险大吗?

ycdbkun 发表于 2011-11-3 09:22:15

可以,但要与当事员工协商一致,同时要变更劳动合同对于试用期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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