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jkxyan 发表于 2011-10-20 14:12:18

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公司有个女员工,劳动合同5月份到期当时她正在休产假,按劳动法应继续延续,那么她10月休完产假回来以后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呢?续签合同期从何时开始?5月?10月?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0-20 14:19:12

产假休完第一天作为合同开始日期。

思念是海 发表于 2011-10-20 14:41:52

{:5_204:}轻轻的说声,我是休不到产假了

yyjkxyan 发表于 2011-10-20 14:47:43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0-20 14: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产假休完第一天作为合同开始日期。

请问有什么依据吗?我查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

kuai乐 发表于 2011-10-20 15:18:23

本帖最后由 kuai乐 于 2011-10-24 08:50 编辑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天

HR剑客 发表于 2011-10-20 15:27:46

我认为如果不再续签的话,劳动合同顺延至产假结束;如果继续续签的话,应该从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开始补签劳动合同。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0-20 16:24:36

本帖最后由 锡城风 于 2011-10-20 16:43 编辑

yyjkxyan 发表于 2011-10-20 14:47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有什么依据吗?我查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

产假属于法定顺延情况。。
具体法律依据可参见1、“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34条。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gxbgggly燕子 发表于 2011-10-20 16:24:47

这个问题不大,就按实际回司的时间签订就可以了,二次合同的时间一般是3年左右。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0-20 16:29:31

本帖最后由 锡城风 于 2011-10-20 16:44 编辑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三期结束,意味着无论是否续签,上一份合同的结束日期都要按照三期期满计算。
原劳动合同到期至三期期满这段时间,可以和员工签《顺延通知书》之类的书面文件,作劳动合同变更。
否则可能存在由于这段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话)未签书面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silene0109 发表于 2011-10-20 17:33:34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0-20 16: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 ...

谢谢分享。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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