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zc 发表于 2011-10-25 13:14:4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_257:}

michelle2000 发表于 2011-11-8 16:25:1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例中只是单位单方面送达了不再续签的通知,但在期满前劳动者并未答复,所以双方并未在期满前协商一致续签合同,这样原合同就视同到期终止了。但是如果存在十楼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次日,该员工被外派工作”(-------楼主并没这样说啊),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视同双方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fulinsandy 发表于 2012-2-22 10:53:04

无意中看到这个帖子,虽然参与讨论有点晚,不过我也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关于这个问题,原来的《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有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不过《劳动合同法》的表述则有所歧义。就不知道《劳动法》的这个规定是否仍然有效。个人还是支持,将双方均同意续签作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

feihua1985 发表于 2012-2-22 11:14:35

期待最后审判结果

wge602 发表于 2012-4-21 10:30:29

期待最后审判结果

emily-198429 发表于 2012-4-21 15:38:01

版主说的有理

bijianjun 发表于 2014-1-20 15:52:50

单位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田桂芳804 发表于 2014-10-28 11:57:53

挺精彩的案例,学到了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应不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