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规范在职员工的合同和社保吧,不然一件事会引起连锁反应的。。 楼主应该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损失怕不下几万吧?赶快趁这个机会向你老板献策,该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了,尤其是用工制度,不然以后有得苦吃。
建议和伤者协商赔偿吧。 1、不知道8月份发生工伤以后,贵公司有否给该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尽快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否则,私了还是有可能会出现反复,关键就是伤残等级,不是公司说了算,也不是员工说了算,所以最好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2、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国家并无规定,应该剔除。
3、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00%错。该员工要告,必输的。
4、鉴于这些情况,建议双方坐下来协商处理比较好。注意,协商好了,劳动合同还是要补订,否则肯定后患无穷。
嗯,不买保险就买商业险,一种保险都不买,一旦出现工伤,就麻烦了,大家都要吸取教训啊。 赔钱吧,不签合同,不交社保规避不了 友好协商,能沟通好给公司省点就行,否则一样都少不了。只是剩余的员工需要买商业保险或补办基本医疗。 经过近一个月的协商,这次的工伤连带离职事件终于还是解决了。
公司领导们也从这次的事件中吸取了教训,
下一步准备给极个别还没有参保的人员缴纳社保了。
我也可以长出一口气了……
非常感谢中人网的各位前辈的指点、提醒! 精神损失费有点不合理,其它必须都要公司按新工伤保险法进行赔偿的! 各企业公认的条款不是法律也公认的范围,出现这样的情况,首先要找当事人面谈,尽量私下解决,解决不成那就公司按规定赔偿,如果不想造成公司声誉受损就尽快解决,如果选择法律途径也可以,可以找个律师找出他工作中的不足进行辩护,可以减少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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