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QIQI
发表于 2011-11-2 16:50:50
最爱QIQI 发表于 2011-11-1 14: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勞動合同應該一式三份,員工一份,公司一份,勞動局一份
这样吗?我们是工厂,和一线员工签合同都有在劳动局备案呢。
dicolor-hr
发表于 2011-11-7 09:54:26
本人对此案件具体细节再补充一下:
1、关于离职手续,当时是由HRD申请离职,离职理由写的是“离职”,但是他在“离职”前面留空位啦,然后找公司总经理签字,完了之后去复印了一复印件办理的离职手续,原件带走之后在前面又加了几个字“被开除”,以此作为证据控告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我这里复印件的离职单能作为证据推翻他此项主张的权利吗?
2、《劳动合同》我已经在劳动站找到备案
3、各位知道那里有类似案例,可以提供网址给我吗?
感谢各位的支持
kuai乐
发表于 2011-12-5 16:56:38
1、赢得盖面大;
2、看你想规避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