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0 13:21:03

多重劳动关系下工伤处理

本帖最后由 锡城风 于 2011-11-13 10:09 编辑

   看了markkk2010的【劳法扫盲三】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93255),想单独拎出来求助大家关于多重劳动关系下的工伤处理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对于多重劳动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而且多重劳动关系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是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劳动关系的认同,意味着原则上多家单位都应该为其缴纳社保尤其是工伤保险,问题是现实生活中,社保是一对一制,也就是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社保账号,一个社保账号只能由一个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势必造成只有一家单位为其缴纳社保。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那么,现行社保制度下,如果劳动者在未为其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工伤认定没有问题,问题是,后续的一些赔偿金,比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本应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是否应该由新单位承担?如果是,新单位岂不是很冤,不是自己不愿意为其缴纳,是没办法缴纳。

    大家有没有办法避免此情况的发生?是不是只有不用这一条路呢?

sungy03 发表于 2011-11-10 13:46:50

本帖最后由 sungy03 于 2011-11-10 13:47 编辑

单从招聘角度来说,肯定是杜绝多重劳动关系,因为存在多种法律风险,包括:纠纷、工伤 等,如果想捡便宜节省多重用工人员的五险一金或者图省事不去核查的话,首先公司存在过错,承担哑巴亏没人同情。

kuai乐 发表于 2011-11-10 14:01:05

兄弟,这个问题在mark的帖子里我进行了回答,可以参考一下。

直接粘贴过来对不起你,
再打一遍字,这个...老哥懒啊
呜哈哈!

一叶碧云 发表于 2011-11-10 14:04:28

根据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多种劳动关系的,所有用工单位都要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在哪一个单位发生,由哪一个单位负责……事实上,许多社保机构为图省事,要求五险合一!这样导致工伤险无法单独缴纳……这种情况下,后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自我保护:
1、直接不用……这样最没风险
2、让劳动者将社会关系迁到本单位社保缴费的社保机构,由后一单位统一缴纳,前一单位暂时止缴纳,待后一单位用工结束,劳动关系终止后再转回前一单位
3、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务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人身事故发生后按民事损害处理……
4、后一单位与原单位签订借工协议……发生工伤由前一单位处理,后一单位出钱……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0 14:05:27

kuai乐 发表于 2011-11-10 14: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兄弟,这个问题在mark的帖子里我进行了回答,可以参考一下。

直接粘贴过来对不起你,


社保局允许用人单位对已经缴纳社保的劳动者,重复缴纳工伤保险吗?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0 14:11:27

一叶碧云 发表于 2011-11-10 14: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多种劳动关系的,所有用工单位都要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在哪一个单位发生,由哪一 ...

谢谢云叔支持。。
第一点当然没问题。。
那对于社保已经缴纳至退休的员工,其他第二、四点可能都不能用哎。。
就是不知道第三点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叶碧云 发表于 2011-11-10 14:21:17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0 14: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云叔支持。。
第一点当然没问题。。
那对于社保已经缴纳至退休的员工,其他第二、四点可能都不能用哎 ...

社保缴纳至退休?这是什么情况?是这人已经退休了?还是提前缴纳至退休时间?社保一般是按月缴的,怎么能提前缴纳至退休?如果这人已经退休了,那恭喜你……按第三条执行就行了,直接签订劳务协议即可!啥也不用交,只发劳务费就行了,发生伤害按民事人身伤害侵权处理……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0 14:22:07

豆豆胡 发表于 2011-11-10 14: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社保有社保的局限,没有全国联网哪。。。哈哈,所以还是会存在重复缴纳的情况。 ...

跨省跨市可以操作,这个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同一个城市内能否做到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0 14:32:23

一叶碧云 发表于 2011-11-10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社保缴纳至退休?这是什么情况?是这人已经退休了?还是提前缴纳至退休时间?社保一般是按月缴的,怎么能 ...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国有企业内退员工,还未到退休年龄,但他的社保会由原单位一直缴到退休为止。。
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协议?
还有一点云叔没有回答我哎,就是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劳务协议是否都有效?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0 14:33:28

豆豆胡 发表于 2011-11-10 14: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于退休人员,我有个建议,不知是否可行,给退休人员去缴纳工伤险,给社保局,如果他们不给办理,让给出示 ...

这个办法。。。。我估计社保局不会给你任何回执。。。
理由是员工已经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你单位无法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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