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请假,你怎么处理?
本帖最后由 xuening1216 于 2011-11-13 21:51 编辑A入职一周,因为要参加HR管理师考试,向公司请假一周,公司各层面处理意见:
A理由:考试很重要,新工作也很重要.但时间精力不够,请假一周,考完试,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对双方负责.
行政主管:A是一个好同志,公司是花费了一定的成本招聘来得.但是公司目前的请假制度不允许这种情况,且A对是否在公司工作一直摇摆不定.建议如果公司不予同意请假.
副总经理1:建议同意A请假,但是将此作为对A的福利,要求A在公司工作一定年限
副总经理2:公司没有此先例,不予请假.如果要请假,解除劳动合同.考试完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总经理:同意A请假,公司鼓励员工学习,A自己花钱考试,并用于未来工作,值得肯定.
你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如果是你处理此事,你怎么办?
本人觉得如果A一直对公司摇摆不定,那就不批准,让其离职好了,迟走不如早走··· 本帖最后由 kuai乐 于 2011-11-14 07:10 编辑
行政主管不合情,也不合理;
两个副总不合法;
总经理的提议合情合理合法。
处理:
1、给假;
2、谈心。
kuai乐 发表于 2011-11-13 2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行政主管不合情,也不合理;
两个副总不合法;
总经理的提议合情合理合法。
支持这种说法与做法。 总经理的提议合情合理合法
但还要和A谈谈心
让A对公司有一种归属感{:5_248:} 副总经理1:建议同意A请假,但是将此作为对A的福利,要求A在公司工作一定年限
副总经理2:公司没有此先例,不予请假.如果要请假,解除劳动合同.考试完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副一:你没出钱让他去培训,是他自己出的钱去接受培训,在劳动法里是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公司出钱让员工去培训,可以跟员工约定服务期限。明显副一是不合法的。
副二:如果以这事就解除劳动合同,不好意思,公司是要赔钱的,资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正当理由,公司是要支付赔偿金的。
如果公司连这样的事情都不支持员工去做的话,那么可以证明这个公司是不重视员工的自我增值的,这样的公司不值得员工留恋。 lixing7807377 发表于 2011-11-13 2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人觉得如果A一直对公司摇摆不定,那就不批准,让其离职好了,迟走不如早走··· ...
同意您的观点。 先谈心再视谈话的结果决定是给假还是劝辞~~~{:5_257:} 有两点疑问:
1.入职前,招聘过程中,A有没有和公司沟通HR考试的事情(需要请假)?
2.站在A的角度,我理解,但在公司角度入职一星期就要请假一个星期的事假,有点说不过去,
其实,完全可以考完试后,再来报告上班,薪资可以调整下。 总经理的做法比较合情合理
A自己花钱请假考试 应该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