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一名怀孕员工?
本帖最后由 Dephy.Mo 于 2011-11-22 13:36 编辑请教各位HR达人,我公司前一段时间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了一名试用期内怀孕员工,当时没有给予一分钱补偿,现在她已去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作些什么准备了?该收集哪方面材料作为试用期不合格证明依据呢?请指教!
诉求事项:
1、 裁决撤销被诉人试用不合格通知书(辞退决定),要求被诉人继续履行申诉人于签订的劳动合同;2、 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赔偿辞退当天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日止的工资收入损失及每月工资数额25%的经济补偿金;3、 裁决被诉人为申诉人缴纳辞退当天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4、 支付申诉人病假工资。(当事人在试用期间因先天流产连续请了42天事假,因当时没有提交医生证明,所以没按病假处理,现在要追回病假工资。当事人提交的医生证明存在问题,一个月内开出4次的诊断证明书的编号是连续的,有伪造嫌疑) 1、该员工是真不合格,还是你们以不合格为借口把他辞退?
2、该员工的仲裁诉求是什么? 你只需要准备好该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资料即可。 这个难打了,看你的情况,手头上应该没有有力的证据在手,试用期只能是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的,而不是合不合格,只有双方有类似“在试用期因……考核不合格,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现在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招人的成本越来越高,慎重慎重! 试用期貌似也不能辞退怀孕女工吧。。。。 你们没有书面材料证明她不合格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了。 bigbig009 发表于 2011-11-21 08: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试用期貌似也不能辞退怀孕女工吧。。。。
同意你的观点,感觉只要是怀孕了,都不能炒吧?除非她违法乱纪。 没关系,给点补偿金,半个月工资,企业也要为员工想想,现在中国人活着不容易,作为人力管理者不能只想着为老板省钱。 只能等着赔钱了,就算有证明也不能辞退孕期的! 只要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