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寒
发表于 2011-12-18 18:52:57
少寒 发表于 2011-12-13 1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双方证据不是很全,最后很可能还是会建议庭外和解的,一般的我接触过的判例,单位方证据不是充足的情 ...
这个案子我觉得仲裁委不会支持的主要原因可能还是两天时间就草率的开除,并没有经过教育和管理员工,这明显有位劳动法基本精神,至于说发邮件保留证据这个只是一个小问题,这个如果是大额的纠纷最好是公证送达,法律效力是最强的
gz403
发表于 2011-12-20 16:53:03
远古遗风
发表于 2011-12-25 11:32:51
公司败诉是一定的,原因有:
1. 此类争议公司负有举证责任,而目前已有的证据看来,打卡记录支持员工;证言证词双方各举一词不能取证,差火你说的大部分是基于没有证据的判断,所以除非找到强而有力的证明其不在岗的证据,否则没有胜诉的可能;
2. 公司的下达通知书是需要员工签字方可取证的;否则只能是无效证据。
linfuchi
发表于 2011-12-26 09:38:32
证言的真伪很重要
国源
发表于 2011-12-26 09:50:59
双方都有举证责任,但在个人无法提出证据的情况下,单位应该提出证据证明
寒风四月
发表于 2012-2-21 13:54:30
庭外和解好,{:5_248:} 每个公司都会遇到类似的事,人证具备,外加员工手册的规定,是可以按此方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