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定劳动合同且已过试用期
公司一销售经理于2011年11月1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公司一直未跟其签定劳动合同.2012年2月1日应转正,在对其进行是否转正评估时得评论:在这三个月试用中未能达到公司要求.故对近期对其进行背景调查,发现其在简历上所些的经验统统为造假.公司想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该试员人员.但是这三个月未签定劳动合同.该怎么做才能以最少的钱解决这问题呢?请各路高手支招,不甚感激
我知道以上做法很多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是已经这样了,以后会改过,现在是该怎样补救呢?谢谢
1:只要该员工手中有考勤记录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真发生劳资纠纷,公司还真赔不少,我们上个月已吸取教训了。
2:你要有证据去证明经验造假不就可以了吗?
3:但是现在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的话,你已经不能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该员工了。
4:不管怎样,如果试用期还没有过,都得按法律规定的赔钱。(即使因信息造假的欺诈事实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但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更何况还没有签合同。)
5:除非,你们私下协商解决。
6:再或者,合同先签订了,然后在今后的工作中,工作量化,找到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 先摸清楚这个员工的想法,一般思路是和员工谈:
1、自己辞职走人,对他,对公司都好,公司正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否者,关于他简历造假的事情,可以无限放大,比如记入他个人档案,记录诚信档案,因为他简历造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报案,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3、当然,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对工作的这几个月应该是n-1个月的补偿的,但这个人诚信有问题,和他谈谈公司就有筹码和他谈谈。
4、建议你以后员工一入职就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不盖章给他本人,但一定要员工先签字。现在在签订劳动合同这个问题上吃亏,是属于很低级的错误,因为劳动合同可操作性太小了。 1.如果在填履历表时有注明简历造假可被无条件解除合同,那么就可以解除且不给任何补偿;
2.没签劳动合同,第二月起每个月多给份工资。
总之,该解除的解除,该给的给。
除非用一些手段,或者让他自己离职。
现在还有不跟员工签合同的企业,我只能说:一傻二蔑视国家法律。 1.在公司没有做出相关方案之前,先与介个银协商,把劳动合同补签了,相信介个银如果想在介个公司继续做,是会签的。2.签了劳动之后,拿出背景调查,直接与该名员工协商,证明他之前的欺诈公司,等等所带来的后果,希望他自己主动离职。或者,对他实行考核。 我所在的公司就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人事部本应该起草劳动合同的,可是在我来这家公司之前,公司一直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老板好像也没有让员工签合同的意向,作为一名HR该怎么办?请教各位专家?!!! 喔~看了好多高人分析!有收获! 建议先协商变更试用期期限,等合同不签后,再找办法在试用期内处理,不补签合同迟早是个祸害。 一锋化千羽 发表于 2012-2-19 08: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在公司没有做出相关方案之前,先与介个银协商,把劳动合同补签了,相信介个银如果想在介个公司继续做,是 ...
我明天就给他签定合同,老板的意思也是先签定,后杀.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2-2-19 12: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先协商变更试用期期限,等合同不签后,再找办法在试用期内处理,不补签合同迟早是个祸害。 ...
但是是口头承诺试用期三个月,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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