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续签日期刚好遇到休息日或法定假日的问题?
假如劳动合同的到期日期为4月30日,续签合同的起始日期刚好就是5月1日(法定假日)。问题:
1、续签合同日期是5月1日吗?员工签名可以是法定假后的日期吗?还是在4月底的日期?
2、这个续签是在到期前签好还是到期后一个月内签都是合法的呢?
谢谢回复
1、应在5月1日之前续签掉。续签的合同的有效期至5月1日起至合同终止日。
2、应该在合同到期前续签。既然决定续签了,就早点,何必要拖呢? 应该是5月1日,可以在到期前续签劳动合同 同意楼上的。
最好提前一个月去处理这事,万一员工不同意续签,也好早做打算。 早点签吧,不影响事情
只要时间点上连续就行
既然已经发现,就早点签,如果发现的晚了,也不碍事,时间连续 hzqlxls 发表于 2012-2-24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应在5月1日之前续签掉。续签的合同的有效期至5月1日起至合同终止日。
2、应该在合同到期前续签。既然决 ...
1、合同就写上 合同的有效期:5月1日起至合同终止日,哪员工签名时间什么时候好呢?4/30?5/2?。。。
2、有时忘了,已是事实劳动关系了,再补签吗?还是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签也是合法的呢? woolf0223 发表于 2012-2-24 1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是5月1日,可以在到期前续签劳动合同
谢谢回复 mchemyaoye 发表于 2012-2-24 1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楼上的。
最好提前一个月去处理这事,万一员工不同意续签,也好早做打算。 ...
谢谢回复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2-2-24 1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早点签吧,不影响事情
只要时间点上连续就行
既然已经发现,就早点签,如果发现的晚了,也不碍事,时间连续 ...
请教如果员工按实际日签的,即是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日期,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比如合同到期是2012年4月30日,再续签合同是2012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员工签名后,还会填写一个日期,这个日期签的是5月22日。 个人了解是:在合同到期之日后的1个月以内签,都不会有问题,也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只是产生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再想终止就变成了解除了。
但如果超过5月份再签的话,5月份要付双倍的工资;
如果自5月1日之后1年内未签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同样直到签订合同当月一直支付双倍薪水。
所以,员工签合同的落款日期,也要注意看一下,防止有人钻空子啊。
我们公司的做法:提前3个半月发放合同续签通知书给本人,了解本人意愿;
本人同意,则到3个月的时候发放续签审批表给到部门主管;
到2个月的时候,转人力资源部进行续聘评估
到1个月的时候,已经形成了追踪的续签结论,合同管理员有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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