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
各位前辈,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吗?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或者说辞职不符合公司规定,公司可以对员工采取什么措施呢?:dizzy: 劳动法没有说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只要员工提出离职,能交接好工作,没提前一个月都可以走人。还是想办法如何留人吧。 法律上提前一个月。
但员工想走时身在心不在。只要交接好了就行,强留员工适得其反公司还得付薪
可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来决定离职日,一切以不影响工作为重。 我们不收这个时间的限制,只要把工作交接完,按照离职申请表的流程走完,领导可以马上叫你走人,员工想多呆都呆不了。尤其是在工作清闲的时候,一天就可以办完走人。 规定是死的
一旦员工提出离职 跟用人部门协商好离职日期
但是工作有人顶替 交接手续办理完成了的话
也可以提早离开 应该提前一个月,但是劳动法没说不提前一个月公司能有什么办法制约,并且还需要再15日内把社保、离职证明之类的给员工处理好,不办理交接手续的到时可以采取措施限制一下 辞职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是一个必然程序,也是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当然,辞职要因人而异,根据公司情况确定,时间可以灵活,主要是离职手续办理的完善和规范。 针对这个问题我感觉还是得有完整的制度来做支撑,针对岗位、工种都要有相应的规定,象工厂普工类,你就没必要规定得这么死啊,把手头工作、工具一交接就可以了啊,但是针对一些关键岗位啊什么的,就得把握好的,可以要求工作交接好后方可离职。{:5_239:} 法律虽然是有这样的说法,但是没有说如果违反了就怎样,所以,交接完办完手续,员工要走那也只能让他走。{:5_252:} 提前一个月更多是保护公司工作不受冲击的,如果员工办好交接,是可以提前离开的.
但是,如果员工因未办好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也是可以追究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