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12 10:50:32
小艾yaya 发表于 2012-3-10 1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普通员工,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通融
但是如果是关键岗位的员工,就要要求,在合同中可以约定 ...
赔偿的话证据从哪里找呢,我们好像找不出,还是我经验问题{:5_277:}
hzqlxls
发表于 2012-3-12 11:27:56
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大致有2种:
1、企业不够正规。
2、一线员工在辞职的问题上较为随意。
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培训,企业的制度和人事政策应尽可能规范化。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企业也要按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该给员工的一定要给,否则会影响现有员工的情绪。
偷心小白
发表于 2012-3-12 11:36:24
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有“提前30日或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吗{:5_142:}
leoking0907
发表于 2012-3-12 11:47:55
制度往往是僵硬的,我们应该根据不同岗位的情况具体的制定离职提前期。没有必要死板的就是硬性要求人家就提前一个月。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12 12:36:07
偷心小白 发表于 2012-3-12 1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有“提前30日或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吗
有吗,请问是哪条{:5_258:}
mgg258
发表于 2012-3-12 13:10:26
暂发工资
啊路
发表于 2012-3-12 14:34:04
确实有这个问题,只能协商解决。
icewindearl
发表于 2012-3-12 17:39:39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12 1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因为走的都是服务员岗位,大家都觉得服务员没有更好的发展也学不到东西,所以,找到工作就把我们踹了 ...
服务员要是能看到在公司留下能有什么样的发展的话相信还是会有人留下的,而且这样也能保持工资的低成本啊,服务员流动大,但是来做的人也不少啊,毕竟这个是来到一个陌生地方最容易找到的工作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12 18:02:01
icewindearl 发表于 2012-3-12 17: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服务员要是能看到在公司留下能有什么样的发展的话相信还是会有人留下的,而且这样也能保持工资的低成本啊 ...
您最后一句话说对了,所以很多人都将服务员当成了一个跳板,当然公司肯定有需要改善的地方,这个我也是了解的,只能一步一步的改善了~
ssund
发表于 2012-3-12 20:16:01
要走就让人走吧,企业要练好内功,这样员工才不会随便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