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晴海
发表于 2012-3-15 16:53:24
企业一般都是罚的比较多,奖励的规定当然也有,但是都很少有人能享受。
vinnashu
发表于 2012-3-15 17:58:53
{:5_257:}
meitiangaoxing
发表于 2012-3-16 09:39:22
{:5_257:}
像风儿一样
发表于 2012-3-16 11:19:58
学习了,谢谢分享
念念成形
发表于 2012-3-16 16:11:23
谢谢分享
孤狼qq
发表于 2012-3-16 16:48:16
操作需谨慎{:5_205:}
南极人
发表于 2012-3-16 17:37:45
本帖最后由 南极人 于 2012-3-16 17:41 编辑
最妥善的解决方式:制定合理的工资结构,设定一定比例绩效奖金,同时明确将日常考勤、违纪违规等纳入绩效考核,如果出现迟到、早退、违纪等行为的,直接按照相关制度减发绩效奖金即可。同时,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里面都没有出现“罚款”等用词,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相关制度的时候尽量试用法律用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梦仟
发表于 2012-3-17 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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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朝晖)
发表于 2012-3-18 16:27:09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学习了,希望工资支付条例能够早出来
当然现在以罚为主的管理制度模式主要还是看行业了,本人不主张罚....
风的季节
发表于 2012-3-19 07:59:14
关键在于是否有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企业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