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线 发表于 2012-3-21 08:52:19

自动离职员工怎么处理

      最近公司自动离职人员比较多,为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纠纷,部门就想处理下自动离职人员,公司规定的自动离职人员是连续5天旷工、请假未批连续脱岗15天或者请假期满未续假超过30天的情形,商定的方法是先给自动离职发限期上岗通知书,员工不来的话就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样会不会增加成本呢,能否直接发一封自动离职通知单,上面注明员工已经多少天没上班,让其收到通知后返回原岗位或者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来的视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鹅蛋孵鸡 发表于 2012-3-21 09:18:16

必要的成本要付出的,肯定比风险划算。
必须履行告知义务。
按完善的规定流程操作,通过ems或挂号信发送相关文件,在流程上获得证据支持就可以了。

HR剑客 发表于 2012-3-21 09:56:15

通过ems郵寄送達員工人事檔案中記錄之戶籍所在地,一次性告知,并說明逾期不辦理公司的處理措施即可。

李媛 发表于 2012-3-21 10:54:29

直接告知其,如果不按照公司正常的离职流程办理将采取的措施处罚·

xiefaqiang 发表于 2012-3-22 09:57:51

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造成工作被动,对整个运行造成极大影响,打个违纪报告扣押工资。

sunfeiyang521 发表于 2012-3-22 10:28:19

首先要告知他,讲述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他选择继续上班,那就对他进行一些工资处罚,如果他不想上班了,那就让他尽快过来办理离职

晨星蓝雨 发表于 2012-3-22 11:32:31

现在不应该考虑这点成本,否则以后吃亏的还是公司

baiyunwangjing 发表于 2012-3-22 12:30:04

要告知的

风雨(朝晖) 发表于 2012-3-22 13:26:49

先要以EMAIL或书面上宣传栏的方式给潜在的离职员工或已自动离职的员工发一份申明,给自己公司在流程上获得有利的依据.

dwwtym 发表于 2012-3-22 14:12:03

告知是必须要履行的,避免后期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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