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兆 发表于 2012-3-28 14:03:04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28 1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谢谢您,不过还是有些疑惑

因为他与上家单位的官司没有打完,我不知这种情况,如果我们与其签订劳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在未按法定程序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之前,不能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原用人单位来讲,劳动者属单方违约,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要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们明知道他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不应该录用。因为: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要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想入围城 发表于 2012-3-28 15:39:39

这个肯定不能开,存在很大的劳动风险,等于直接给了员工一个存在事{:5_252:}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15juan 发表于 2012-3-28 16:37:03

学习了,我还从没跟员工要过离职证明,自己找工作也没给过这个东西。看来这个东西很重要呀

elana 发表于 2012-3-28 17:32:25

我们的员工基本上都没提供,一说都说没有。看来得注意下了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28 17:54:40

elana 发表于 2012-3-28 17: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的员工基本上都没提供,一说都说没有。看来得注意下了

我们这边没有这个东西做不了用工手续的,就是上不了保险~~所以必须要

chenchenvivi 发表于 2012-3-29 08:34:35

我们也是 一定要注意离职证明的收取和背景调查

浅浅微蓝 发表于 2012-3-29 16:13:43

来看看答案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30 16:15:03

更新结果,顶上来~~{:5_208:}

elana 发表于 2012-3-31 09:57:10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28 17: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这边没有这个东西做不了用工手续的,就是上不了保险~~所以必须要

恩,还是严格点好

熊老大 发表于 2012-3-31 11:24:08

elana 发表于 2012-3-31 0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恩,还是严格点好

是的,而且,以后我再也不招这样的人了,教训哇{:5_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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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急求: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问题(已更新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