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163mail 发表于 2012-5-4 11:44:51

这算是钻法律空子吗?

本帖最后由 hr163mail 于 2012-5-4 13:16 编辑

         公司工作时间较长,一周六天,相当于每周加班一天。      
         因劳动纠纷,老板怕了,再不签劳动合同怕被处罚,但一听说签了合同后的一部分法律规定,老板又觉得守法成本太高,提出是否能钻空子。目的就是一条:既要守法,劳动部门挑不出毛病了,又不能增加一分钱成本,出了问题合同要对老板有利。

          就其中一项,关于工资,老板提出。看来不能按现在的工资签了。要求,把所有员工,现在的工资,按照加班的标准,换算一下。

           简单说,如果你现在是月薪3000,签到合同里就是2200. 然后,每个月多上的那几天,按加班,最后还是3000.(大概估算,会有少量出入)
             如果只到这一步,也还算是小老板的精明。可还没完。
             老板又提出,能不能把企业应缴的社保那部分,也这样算进去。也就是,相当于合同里给你签1500,然后以加班费或补贴等其他名义,给你3000.然后,公司不用给你上社保。但相当于公司已经给你 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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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各种原因,果断闪了。谁愿意接受这种合同谁接受去吧。
              虽然表面上钱一样多,但这下也能让员工看清楚被剥削了多少。而且,基本工资降了,以后出点啥事,员工的利益反而得不到保障了。因为人家老板就可以拿着合同上更少的基本工资说事了。我就是看清楚这里面的风险,果断不做了。可估计许多不懂法的还会傻乎乎的签的。
              只不过,这算是钻法律空子吗? 第一种貌似还算合法,第二个怎么也算违法吧?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5-4 12:04:50

聪明吗?笨!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2-5-4 12:12:46

加班费要按实际加班数和加班基数算的,可能低于800元,也有可能高于800元,怎么可能保证工资是3000元?社保是工资以外的,按照约定的基数缴纳,怎么能算在工资里?

建议合同里面的工资可以签低一点,只要不低于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即可,同时约定加班基数,加班按照实际加班数计算,制定严格的加班审批制度,另社保缴纳基数也可以和员工约定好,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

lilac0094 发表于 2012-5-4 12:46:34

同意樓上的{:5_257:}

cyf019 发表于 2012-5-4 13:10:29

假的就是假的,怎么也真不了。想查你,怎么都能查出来。

白羽青眸 发表于 2012-5-4 13:43:55

我们现在就是这样的,合同工资跟真事工资不一样的,合同工资就是最低投保数,算是钻空子了,但是我们工资是走银行转账,也算是一个证据在员工手里,一般还都是好聚好散,闹僵了对谁都不好

away525 发表于 2012-5-4 14:06:12

建议合同里面的工资可以签低一点,只要不低于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即可,同时约定加班基数,加班按照实际加班数计算,制定严格的加班审批制度,另社保缴纳基数也可以和员工约定好,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其实大多数人员密集型公司都是按此法操作的,守法经营总是少些风险的

小猪崽 发表于 2012-5-4 15:34:04

谁知 算来算去算自己!

水晶心灵 发表于 2012-5-4 15:39:26

我认为作为HR,应该和老板讲明利害关系。最终选择还是老板定。但是我认为HR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为员工谋求福利!而不是老板的帮凶!

wuling320 发表于 2012-5-4 16:01:19

HR是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平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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