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
发表于 2003-5-4 20:11:00
提这问题都挺有意思
挺逗
燕之舞
发表于 2003-5-5 11:36:00
应加以阻止或力劝其中一人离开
公司恋情本来就不适合,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公司高层,公私不分明。我们以前公司就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经常在公司上演现代爱情故事(又爱又恨的版本),下场是满城风雨,最后双双走人(高层领导也被炒鱿鱼)。
七月风
发表于 2003-5-5 12:20:00
如果是纯洁的爱情,那为什么要阻止,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但如
释惟证
发表于 2003-5-5 18:50:00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吧,提供的事实不充分,无法判断
CDF
发表于 2003-5-5 20:19:00
123
对于公司员工的关系,我想每个公司都应该有规定(亲属回避),如果两个高层领导恋爱确定关系,我想他们应该能考虑到公司的规定.(最好一个人能离职),不然会破坏公司的人事制度,使公司员工产生负面影响.
gmsj
发表于 2003-5-5 20:24:00
只要不影响工作
看问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许多公司不允许夫妻在一起工作,其实也不一定会很好,在一起工作如果没有什么也不一定会不好啊!
但从个人角度考虑还是不要在一个公司的好,因为如果公司效益不好,一起下岗了,可不是好玩的啊!
精明能干
发表于 2003-5-6 09:53:00
视情况而定
如果能够很好地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两个人又不在同一部门,问题不是很大。关键是:夫妻在一起,要很好地处理工作与家庭的关系,谈何容易?所以,建议一人调走。
lucy_liying
发表于 2003-5-6 10:19:00
我公司还没规定
我公司内部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且很多都是夫妻,只是不同岗而已。
小穷琼
发表于 2003-5-6 10:51:00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你们没有吗?
我认为只要不影响工作,也没有关系。
lihua2003
发表于 2003-5-6 10:57:00
大惊小怪!
各人管好自己就行了,何必替头儿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