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liuliu 发表于 2012-6-12 20:07:12

试用期员工公司辞退,需要按正式的离职手续办理吗

员工入职10天(还未签劳动合同)后,领导感觉此人不适合岗位,问理由,答:此人对工作没思想,没想法。让HR去和当事人谈今天是他最后一天。
谈话结果:员工气势汹汹的要求公司给说法,最后答应今天是最后一天。对于此种情况,还需要让当事人签离职审批表吗?还需要按正式的离职手续办理吗?感觉此次离职手续,没有员工的任何签字,心里空空的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6-12 20:12:30

试用期员工公司辞退,我们公司是按正式的办理离职手续,还要给员工讲清楚哪些地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itami-jzj 发表于 2012-6-12 21:26:21

试用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条件,一般情况多为下面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公司必须有合法的录用条件和判别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考核办法)。
必须要按正常离职手续办理,不可能按自动离职处理。

海阔天空006 发表于 2012-6-12 21:51:48

我在以前公司也碰到很多你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是没有按正规离职手续来办,因为劳动合同都没签,有时离入职手续都还没办齐呢。

一生一会 发表于 2012-6-12 22:12:00

为规避劳动纠纷,最好是办齐离职手续。

山村牧童 发表于 2012-6-12 22:22:26

需要有他不能胜任工作的书面材料,不能乱来,哪怕别人不符合岗位用人要求,也要按正常程序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回眸谁浅笑 发表于 2012-6-13 08:07:26

为了避免风险,需要有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走正式的离职手续。

!鹅蛋孵鸡 发表于 2012-6-13 08:22:25

本帖最后由 !鹅蛋孵鸡 于 2012-6-13 08:49 编辑

参照上述大家的讨论,鹅认为:
1、劝退本身就该建立较完善的流程,试用期和转正后人员离职办理程序相同。
2、应在第一时间办理(完善)员工入职手续。
    尤其是劳动合同和入职培训(对相关规定的学习要签字),在流程上确认新员工已明确双方在试用期均有选择权。
3、建立标准文档,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填写劝退理由,提出依据。
    不予录用的原因很多,不能排除具体用人部门突发人员过剩、误解、对新人进入工作角色期望过快、排斥人才(感到领导职位受未来威胁)……人事单位不能盲从,应在告知结果前和当事人约谈入职感受。
4、HR部门在约谈拟劝退人员后,立即判断该人是否仍需留用察看,判断是否适合其他需求单位。
   最终判断为“劝退”的,再次约谈告知结果。这里需要技巧,最好先暗示“好聚好散”,促成其主动提出辞职。

风随我动543 发表于 2012-6-13 08:35:07

走正式的离职手续。

白羽青眸 发表于 2012-6-13 08:45:08

“没思想,没想法”,这个说法太笼统了,最好在试用期快结束时,做相应的考核,考核合格就转正,最好是有利的证据,空口白牙的,未免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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