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混水鱼 发表于 2012-6-15 10:45:53

离职事项

案例1:A员工于6月1日提交离职申请,预定离职日为6月30日,公司人事负责人及其部门主管均同意并签字。期间因其工作不认真,公司让其6月15日办理离职手续,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个问题,辞职申请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两个概念,那么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6-15 10:50:15

他是否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2-6-15 10:56:51

如果公司制度有规定及员工知晓的方式,旷工及其睡岗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完全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decy 发表于 2012-6-15 11:20:03

早走还可以少发工资呢

nuan9235 发表于 2012-6-15 11:37:41

工资给他发到30号,让他早点走不就可以了?免得对其他人造成不好的影响,得不偿失

a95899589 发表于 2012-6-15 11:44:51

XUEXI学习

lang11 发表于 2012-6-15 11:50:28

协商提前解除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6-15 12:00:50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6-15 10: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是否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有没有证据,员工是否对证据有异议?!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6-15 13:02:09

旷工及睡岗 可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不过人家已经打算离职了 建议协商解决 让其提早办理完手续早点走人  工资可结算到约定的日期
这样两全其美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6-15 20:15:21

我们公司对递交辞职申请书的员工,一般情况下象生产操作工,递交后1-3天就可以办理辞职;能早放的就早放。人都要走了,干嘛非要让其留在公司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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