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人事部门不予受理
试用期内离职,人事部门却不受理,跟HR经理谈法律,她却说不想听我说,反正就是不能离职,我还没有找到合适你那个岗位的人员,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公司就好了无需理会HR经理。{:5_147:} 试用期的时候,是可以离职的,不用听他们的!!! 他要刁难你,你去找劳动监察部门仲裁他!{:5_246:} 这个是什么HR经理哦,有点常识不? beidao 发表于 2012-7-23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是什么HR经理哦,有点常识不?
小公司 不怎么正规 和我同样岗位的一个同事辞职了 结果她也没有打算重新招人 她的事情就顺理成章的让我做 我实在受不了了 现在辞职又不让我辞 提出辞职满三天后,只管离开。 试用期提前3天就好 直接按照程序走就行。不过估计她不给你开离职证明,这个影响倒是不大,不用搭理她。 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天提出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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