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青 发表于 2012-7-23 15:05:01

如果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的话,经理拖着不同意,可以只顾走人吗?

tina1981 发表于 2012-7-24 15:45:08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geniusacn 发表于 2012-7-24 16:25:38

悲剧啊~还有这种hr。。。

南岛小土豆 发表于 2012-7-28 12:10:17

这个毫无疑问的,只要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就行了。

plfuq123 发表于 2012-8-21 17:06:50

威哥1号 发表于 2012-7-23 11: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提前3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公司就好了
无需理会HR经理。

如果公司HR不收员工的书面通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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