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eniewy
发表于 2012-8-9 16:26:04
在试用期内,公司不想用的员工可以找很多理由来开除,很多员工也只能被动的接受
yangxingchao
发表于 2012-8-10 08:49:16
要用事实说话,比如那天什么时间做了什么违法公司的事情,造成了哪些不良影响等等。空口无凭,另外2天的时间就判断一个人不适合该岗位也太武断了
shuangju
发表于 2012-8-10 09:55:18
半夜发邮件,真的挺奇怪的
sorryme
发表于 2012-8-10 16:34:33
书面证据证明不合格
也要当面协商,不能一封邮件了事
梦醒雪
发表于 2012-8-16 22:55:11
半夜还上班。这公司真有意思啊。
梦醒雪
发表于 2012-8-16 22:55:16
半夜还上班。这公司真有意思啊。
旭旭8
发表于 2012-8-17 11:39:12
不去也罢了这种公司,人事没能力啊当初干嘛又招人家进来
slytter
发表于 2012-8-20 10:47:46
书面证据证明不合格
caixu1116
发表于 2012-8-20 15:38:13
两天就要赶人走啊?这人也太厉害了。看来这人工作蛮“勤奋”的哦,半夜还工作呢。
fieldv
发表于 2012-8-20 16:57:20
我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