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369963
发表于 2002-11-13 17:16:00
合同
一定要有劳动合同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陈酒
发表于 2002-11-14 13:16:00
真没想到天舒会有HR方面的问题
人力资源工作的基础之一就是与劳动法接轨,我们常常不能想到这点,所以,也很难达到管理的完全制度化。
hgic
发表于 2002-11-21 13:01:00
赶快补签合同
沂蒙雪
发表于 2002-11-22 09:04:00
合同
一定要马上补签劳动合同
Mr.jimmy
发表于 2002-11-22 16:03:00
看法
只要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部门也会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但对于你的情况,也不是很好讲,因为你们根本没有合同,劳动法中有不少争议是在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根据合同处理的。
既然你与老板没有商定好,那么你走的话,他故意刁难你也是没办法的,这要看他对你走是什么观点,如果你真的要走,老板不给你额外的工资你也没处报冤。
现在你应该做的就是督促老板签定劳动合同,并写明对工资的具体发放方案。有了这个武器,将来发生争议,就可以有理有据了。
LIUYUN
发表于 2002-11-22 16:57:00
只有有合理的合同,只有有正规的法律依据,其他的事情才可能提出!
木木久久
发表于 2002-11-23 21:51:00
看来这个问题比较普遍
夜风
发表于 2002-11-24 14:38:00
要有书面承诺
没有劳动合同,已经是很不利的了,虽然在试用期内,个人可以随时辞职,但没有书面证据,所谓工资差额是很难拿到的。而有了书面证据,公司如不补,可以提起劳动争议。
单身剑客
发表于 2002-11-25 10:38:00
同命
有好的方法请告诉我
东方之子
发表于 2002-11-26 10:46:00
很难说
没有劳动合同的约定,无法判定。